台不合格米 製造廠賣場都公布
【大紀元10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21日電)8月混米事件,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研擬增「賣場連坐」條款,農糧署副署長陳建斌說,抽驗米不合格時將公布製造及賣場名稱。
陳建斌今天在立法院列席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表示,針對泉順山水米公司產品出現混米事件,農委會著手修正糧食管理法。
陳建斌說,修法草案擬規定未來如果米在標示、品質違反規定,除公布業者名單,也會公布販售賣場名稱,希望賣場在把關上也負一些責任,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不過不會對賣場有具體的罰則。
「糧食管理法」草案修正規劃,國產米與進口米不得混合銷售、若市售米包裝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實,罰款將提高。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