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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中輟生再輟學 台教部明定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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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8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為減少中輟生再度輟學,教育部近期修正「中輟生通報與復學輔導辦法」,明訂如果中輟生不適應,得以到慈輝班、資源式或合作式中途班就讀,讓中輟生能逐漸適應學校生活。此外,中輟生如果在中途班年滿16歲,就可以直接畢業,不需要再回到學校,這項規定民國91年即實施,現在則明確寫進條文。

根據教育部統計,截至100學年度,全國有1,071名國中小學生中途輟學,其中以失蹤人口居多,過去中輟生如果不適應學校生活,再度輟學的機率很高,因此會轉介到慈輝班,以包吃包住方式協助中輟生步入學習軌道,或進入國中小設置的資源式中途班、政府委託民間設置的合作式中途班等。

另外,未滿16歲的國民中小學學生,如果連續3天未到校就算中輟,公私立高中附屬國中部與國小部也算在內。教育部訓委會組主任柯今尉指出,辦法中明訂,學校必須要設有指定聯絡人,非上班時間也要得受理警政單位尋獲中輟生的通知,希望能讓中輟生的數字再下降。◇

(責任編輯:韻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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