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公有奴隸制下的特權階級(1)
六隊的最高行政長官徐世奎,最懂得他的身份和如何扮演在這種特權群體中的角色。他非常明白,他只能在中國專制下所規定的權限範圍內,才能取得歸於自己的那份待遇。他明白,同歷朝歷代的傳統封建專制的統治者相比,他的地位和財富佔有,有特殊的形態。
在他管轄下,分佈在三坡夾兩溝足有兩千畝的旱地,以及谷底的五百畝水稻田,上百頭大小牲畜,在名義上屬於國家的公有財產,但是沒有主的財產,是根本不會有的。抽像屬於全民所有制的生產資料,是無法運行並保存下去的。
實際上,農六隊所有的生產活動的指揮權,基本上都掌握在他的手裡。日常安排兩百多號勞動力的苦役,決定什麼時候從事農耕,什麼時間新修水利,什麼時候安排通知場部的拖拉機來翻耕土地,什麼時候買什麼化肥,飼料種子和農藥,怎樣分配所收的農副產品,蔬菜瓜果,連什麼時候把出槽的肥豬送給場部等等全都要經過他的批准,或直接由他定奪。
表面上他只是一個名義上的隊長,實際上是這個小小農場的主人。
(一)特權(1)
不過,權力形成的過程中不斷翻新的運動,使他養成了按規矩辦事的習慣,他明白弄得不好,「走資派」的帽子可以隨時套在自己頭上,丟官不說,還要使他傾家蕩產,被人抓住政治上的把柄,抓進監獄使他遭到滅頂之災。
所以他做的所有事,都必須按中共中央的規定辦。他可以任意地奴役和驅使兩百多號勞動力,但必須表現他的忠於職守;在政治上,他只要嚴格管住自己的嘴,從不產生與組織相悖的丁點想法,不說任何有迕黨中央的話,不做任何規定之外的事,也不超越他的黨給他的那份待遇,雖然,他的組織發生最高權力的交替,連他自己都捉摸不定。
在平均主義低工資的標準下,他過的日子遠遠超過了農場的普通員工。1969年他把老婆孩子以及丈母娘從偏辟農村裡遷到這裡來,一家四口憑他每月僅四十元錢的工資,過著應有就有的日子。
舉一個同樣一家四口,工資僅比他少六元一個月的高士清一家作一對比,高士清的一家四口,加上一個能幹勤勞的老婆金梅拚命的幹活,還不能維持一家人最窮苦的生活,1964年金梅大鬧管教科,是在連飯都吃不上的情況下,被逼著為生存而發生的,便足可勾畫出普遍就業人員的窮愁潦倒,金梅帶著孩子要上鄧揚光家討飯吃的悲劇,是農場裡盡人皆知的事。
然而同樣四口之家,同樣工資收入的徐世奎,卻過著完全不同的日子,住著兩間一廚的套房,按照國家的標準只收了每月五角錢的象徵性的水電房租,房間裡裝修用的高檔木料,油漆得光亮亮的傢具,都按場部的內部價格支付。
毛澤東那個全民窮人的年代,特權者的福利待遇是按照「供給制」的標準供給的。一家人的伙食除了按國家定量的糧食、布匹之外,每天所消費的蔬菜肉類油類統統按內部價格計算,中共這種「內部」價格的供應,是特權的人們才能享受的待遇!所以,他們的日常生活完全不符合商品社會公平交易原則。
我在這裡無法列舉徐隊的所有經濟活動,僅僅列舉了公開暴露的部份。
至於徐隊還要經常在家裡款待周圍的生產隊長和廠部的同事們,吃酒划拳,饋贈親友可以按照統一的標準與以報銷,雖然六隊名義上並不屬於他私有,但只要他沒有違忤他的組織,在任期內,可以支配他所管轄下的任何物資。
他可以以工作名義報銷額外開支,這些開支根本是他的那點工資無法支付的;他可以從一個隊調到另一個隊去當隊長繼續維持著他的權力。
中共公有制,實際上是一個社會小集團,佔有表面屬於公有,實際上屬於一批人私有的經濟,這是毛澤東想建立的初期專制社會經濟基礎。
每天早上他都站在監獄的大鐵門邊,看著一個又一個從他身邊走過的作業組,心中馬上盤算起每一個組今天的作業地點,檢查各組在出工時是否做好了今天勞動的準備,帶上該帶的工具,種子和化肥。
在鐵門邊最後送走了蔬菜組的組員,便叫住了從崗樓裡出來的夏守愚,問當天駐軍要他送什麼菜,叮囑他必須在九點鐘準時把菜辦好給他們送去。
同時還將一隻早已準備好的菜籃子交給他,要他在辦老管的菜時,順便也帶辦他家一天所需要的菜蔬。(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