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沙威出了軌(2)
有件東西堵著他這方面的路。
有件東西?怎麼?難道世上除了審判廳、執行判決、警署和權威之外,還有其他東西嗎?沙威因而煩悶苦惱。
一個神聖的苦役犯!一個不受法律制裁的勞改犯,而這是沙威造成的。
沙威和冉阿讓,一個是嚴懲者,一個是忍受者,兩人都受著法律的管制,而現在兩人竟都高居在法律之上,這難道不可怕嗎?
怎麼?難道發生了如此荒謬絕倫的事後竟無人受到懲罰!比整個社會秩序更強大的冉阿讓自由了,而他沙威,繼續吃著政府的麵包!
他的沉思越來越可怕了。
在他的沉思中,他本來也可以責備自己在把那個暴動者帶到受難修女街去的這件事上是失了職,但他沒有想到這一點。大錯遮住了小錯。此外,這個暴動者肯定已死,在法律上死者是不被追究的。
冉阿讓,這才是他精神上的負擔。
冉阿讓使他困惑。他一生中依據的所有原則在這個人的面前都無法存在。冉阿讓對他沙威的寬宏大量使他感到壓抑。他回想起了另外一些事,過去他以為是謊言的,現在看來是真實的了。馬德蘭先生在冉阿讓後面出現,這兩個人的面目重疊起來,變成一個人,一個可敬的人。沙威感到一種可怕的東西侵入了他的心,那就是他對一個苦役犯感到欽佩。去尊敬一個勞改犯,這可能嗎?他因而發抖,但又無法擺脫。經過無效的掙扎,他在內心深處只得承認這個卑賤者的崇高品質。這真令人厭惡。
一個行善的壞人,一個有著同情心的苦役犯,溫和,樂於助人,仁慈,以德報怨,對仇恨加以寬恕,以憐憫來替代復仇,寧可毀滅自己而不斷送敵人,救出打擊過他的人,尊崇高尚的道德,凡人和天使他更接近天使!沙威被迫承認這個怪物是存在的。
但情況也不能再這樣延續下去了。
當然,我們再說一遍,他並非毫無抗拒地就向這個使他既憤慨又驚愕的怪物,這個令人厭惡的天使,這個醜惡的英雄投降。當他和冉阿讓面對面坐在馬車裡時,法制象老虎一樣無數次在他心裡怒吼。無數次他企圖衝向冉阿讓,抓住他並把他吞掉,這就是說逮捕他。確實,這又有什麼困難呢?向經過的第一個哨所叫一聲:「這是一個潛逃在外的慣犯!」把警察叫來向他們說:「這個人交給你們處理!」然後把犯人留在那裡,自己走開,不問後事如何,自己什麼也不再管了。這個人將永遠是法律的囚犯,聽憑法律處理。這有什麼不公正的呢?沙威曾這樣對自己說過。他曾想走得更遠,動手逮捕這個人,但就像現在一樣,他沒能做到。每次他的手痙攣地朝著冉阿讓的領子舉起的時候,又好像在一種重負之下掉了下來,他聽見在他思想深處有個聲音向他叫著:「好啊,出賣你的救命恩人。然後叫人把本丟彼拉多(1)的水盆端過來,再去洗你的爪子。」
(1)本丟彼拉多(Ponce-Pilate),猶太巡撫,因祭司長等堅持要處死耶穌,他便叫人端盆水來洗手,表示對此事不負責任,後來耶穌被判刑釘十字架。
接著他又想到自身,在高尚的冉阿讓面前,他感到他沙威的地位降低了。
一個苦役犯居然是他的恩人!
他為什麼同意這個人讓自己活下去?他在那街壘裡有權被人殺死。他應該利用這一權利。叫別的起義者來幫助他反對冉阿讓,強迫他們槍斃他,這樣還好些。
他極端痛苦,為了失去堅定的信心,他感到自己已被連根拔起。法典在他手裡只是一根斷株殘樁了。他得和一種不熟悉的顧慮打交道。他發現了一種感情,和法律上的是非截然不同,而這法律過去一直是他唯一的尺度。停留在他以往的正直作風上已經感到不夠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事湧現出來並征服了他。一個新天地在他心裡出現:接受善行又予以報答,這種犧牲精神,仁慈、原宥,出自憐憫的動機而違反了嚴峻的法紀,尊重個人,不再有最終的判決,不再有入地獄的罪過,法律的眼睛也可能流下一滴淚珠,一種說不清的上帝的正義和人的正義是背道而馳的。他看見在黑暗中可怕地升起了一個生疏的道義的太陽,他感到厭惡,但又眼花繚亂。一隻貓頭鷹被迫強作雄鷹的俯瞰。
他對自己說,這原來是真的,事情會有例外,權力也會變得窘迫,規章在一件事實面前也可以不知所措,並非一切都可以框進法規條文中去,意外的事可以使人順從,一個苦役犯的崇高品質可以給公務員的正直設下陷阱,鬼怪可以成為神聖,命運中就有這種埋伏,他絕望地想起他自己也無法躲避意料不到的事。
他被迫承認善良是存在的。這個苦役犯是善良的。而他自己,也真是聞所未聞,也行了善。因此他已墮落了。
他覺得自己懦弱,他厭惡自己。(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