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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
【大紀元2012年11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萌騫台灣南投報導)南投地方法院30日早上召開羈押庭,下午裁定涉嫌收受工程回扣的南投縣長李朝卿收押禁見,內政部依法停止李朝卿的縣長職務,即日起由南投縣副縣長陳志清代理縣政。
南投地檢署偵辦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災修工程回扣弊案,經檢察官連夜偵訊,29日晚上11時30分以涉嫌重大、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李朝卿的律師團表示不接受夜間開庭,羈押庭因而延到30日早上8時召開。
內政部指出,李朝卿因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經南投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停止李朝卿縣長職務,30日起生效,南投縣政即日起由南投縣副縣長陳志清代理。
內政部表示,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2項規定,因羈押被停止職務的人員,經撤銷羈押或釋放時,在任期屆滿前,得准予先行復職,所以李朝卿被羈押原因消滅並釋放時,內政部也會給予復職。
30日為南投縣議會縣政總質詢最後1天,在李朝卿因涉案缺席下,由林永鴻等4位議員輪番質詢,陳志清率一級主管備詢,運作正常。林永鴻指出,這是考驗縣府團隊的時刻,希望大家一起面對,他並對檢查總長恰好路過、法務部長也南下來關心案情表示不解,他覺得應該由檢調趕快把案情釐清才對。
(責任編輯:羅令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