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時候大約兩、三歲,曾在山西五臺山認一和尚為亁爸,請他保佑我長命百歲。他給我起了一個「法名」,叫「張仁虎」。自那以後,當然主要還是受家父家母教誨──凡事要「誠」,因為「誠則靈」。後來,很多年過去了,其間,我親身體驗到有很多事件真的是「誠則靈」。
近日發生一件事,而且在美國,對方還是美國非裔人士,這條諺語照樣適用。話說:最近兒子來我家,給我看他的「攝影佳作」。他的相機是數位相機,他用一根電纜,是叫「AUDIO/VIDEO CABLE」,把相機連到電視上,相片就顯現在電視屏幕上,很方便,又清晰。我問他在那兒買的,他說:「跟相機一塊兒來的。」
第二天,我就到常去洗相片的「WAL*MART」查詢。那天的店員正好是我常見面的一位黑人,大名是:BINNIE。寒暄之後,我給他看我兒子的那一根電纜,問他們店裡有沒有賣。他說:「沒有!得問相機公司。」他立刻找到電話號碼給了我,讓我打。我馬上用我的手機,撥通那800號。因為我的耳朵不好,有點耳背。才幾句對話中就說了一遍又一遍「請重複一次!」他大概「可憐我」,或者被我的「誠心」感動了,就把我的手機「接」過去,跟對方溝通。他講得很快,又有點怪腔怪調。
講完對我說:「Only $9.99, but, out of stock.」(只不過九塊九毛九,可是,沒貨。) 我跟平常一樣,千謝萬謝後悵然離開。 回到家,我把兒子的電纜(CABLE)仔細端詳一番,覺得任何相機的CABLE都可通用,不必轉找我的相機公司。我馬上又去WAL*MART 找BENNIE。他同意我的看法,對我注視良久,也許看見我的「心」了,笑瞇瞇地對我說:「我把我的給你吧,從來沒用過!」
約好第二天去拿,果然拿到了。我要給他十塊錢,他不要,並且說:YOU ARE MY FRIEND. (你是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