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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司法黃牛 退休書記官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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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30日電)前雲林地方法院書記官劉鴻成,涉嫌在前嘉義縣大林鎮長林金敏與夫婿官司纏身時,充當司法黃牛,索取新台幣百萬元活動費,今天被嘉義地方法院判刑5年,劉妻江素玲判刑4年。

已退休的前雲林地院書記官兼科長劉鴻成,因與前大林鎮長林金敏及其夫婿陳福星熟識,2007年趁林金敏、陳福星涉及大林焚化爐弊案被收押禁見時,涉嫌向家屬謊稱只要有錢,就可以擺平官司。

曾歷任雲林地院紀錄科長、文書科長等職務的劉鴻成,於2003年從雲林地方法院退休,因向被告家屬自稱與審理的法官交情甚篤,可以幫忙疏通,為了取得被告家屬信任,他甚至與妻子江素玲當著家屬面前進出嘉義地院法官宿舍。

2007年5月13日,劉鴻成以行賄合議庭其他2名法官須支付200萬元為由,向被告家屬索取活動費,被告家屬不疑有他,先支付現金88萬元,另簽112萬元本票。

然而,林金敏與夫婿陳福星的官司並未因此擺平,2007年12月28日林金敏仍被判刑9年、陳福星判刑6年。被告家屬因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未給付尾款112萬元給劉鴻成。

但是,2007年2月,劉鴻成又以與台南高分院審理大林焚化爐弊案的法官熟識為由,再向被告家屬要求支付尾款112萬元,另表示尚須100萬元司法活動費用,家屬認為受騙,於是向嘉義市調查站檢舉。

嘉義地檢署在偵查此案時,以劉鴻成從事司法職務長達32年,領有退休高俸,竟不知廉潔自持,扮演「司法黃牛」損壞司法信譽,且與妻子江素玲一再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具體求處有期徒刑5年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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