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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補貼
【大紀元2011年06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朱孝貞台灣台北採訪報導〉內政部營建署100年度「住宅補貼」方案自7月5日開始接受申請,截止日為8月15日。申請資格限制,家庭年收入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各縣市不同,如以台北市為例,家庭年收入低於158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5萬1,779元,則符合條件。
「住宅補貼」系營建署為提供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該方案之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www.cpami.gov.tw)點選「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及青年安心成家專區」查詢,且自100年7月5日起,於該專區亦可下載申請書,如民眾無法上網者,也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索取。另受理申請期間,內政部營建署設有諮詢專線02-21927171,將自100年6月22日起提供專人諮詢服務,如有相關問題,亦可撥打洽詢。
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部分,還可搭配財政部辦理之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500萬元額度,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償還年限可延長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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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住宅補貼之家庭收入標準表 單位:新臺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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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 籍 地 |
家庭年收入 |
每人每月平均收入 |
新北市 |
158萬元 |
41,412元 |
臺北市 |
158萬元 |
51,779元 |
臺中市 |
111萬元 |
36,061元 |
臺南市 |
111萬元 |
35,854元 |
高雄市 |
111萬元 |
39,011元 |
臺灣省轄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桃園縣 |
111萬元 |
35,854元 |
臺灣省(臺灣省轄市、桃園縣除外) |
103萬元 |
35,854元 |
金門縣、連江縣 |
103萬元 |
30,793元 |
營建署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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