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與妻子的最後一面
12月23日,正吃午飯時,突然接到妻子馬如蘭託人捎來一張便條,約我立即去水江鎮相會。此時,她已調到貴陽水利電力學校任教。她的突然到來,令我感到意外。
飯後,我立即請假,冒著細雨趕到水江鎮會她。下午約3點鐘,我到達了水江鎮。見面後,她把我帶到她住的那個旅館。她告訴我說,這次來有兩個目的:一是想把女兒送到漢中她外婆家去撫養;二是她感到政治壓力巨大,實在無法忍受,特地來和我商量怎麼辦?她說:「我知道你是被冤枉的,也一直忘不了我們之間的感情,但是政治壓力壓得我喘不過氣來,我實在難以忍受!」她邊說邊哭。
我告訴她,我已決心破釜沈舟赴北京向黨中央申訴,我堅信黨中央是英明的,我這個冤案一旦黨中央調查取證的話,肯定會獲得平反。她表示贊成,問我有沒有路費?說著她就把手錶取下來給我,叫我賣了當路費。我說不需要賣錶,我是殘廢軍人,坐火車有半票的優待。最後,她提出,為了減輕她的壓力,在我平反前我們搞個「假離婚」,我表示贊成。那時候我倆都年輕,思想很單純,把黨章看的很神聖,把黨中央毛主席當作真理的化身,以為只要找到黨中央,冤案便會平反,家人便會團聚。
第二天上午,我們一起去水江鎮派出所。派出所回答說,離婚必須有雙方單位的證明才行,「假離婚」未離成。不過,妻子的情緒比昨天見面時好多了。從派出所回來後,我倆在鎮東郊外散步,沿著一條石板路,不知走了多少個來回。她滿肚子說不完的內心話,我只是聽她說,我的心情沉重,實在沒有心思聊那些題外的話,只是想著如何儘快讓我的冤案平反,儘快的家庭團聚。
中午,我們在一家飯店吃了午飯後,我要返回農場,她苦苦留我到明天走,她準備向農場領導打電話為我請假。但我堅持要走,我對她說:「再玩一會兒可以,這裏距離農場只有二三十里路程,晚點走沒有關係,但今天必須回去。」
她不再堅持了。我們在一起待到太陽偏西。我要走了,她送我到很遠的一個路口才停住。我頻頻回頭,她一直站在那兒望著我,一動不動。最後,直到雙方都看不見對方身影時,我才急忙踏上回農場的路程。
誰知這一別,竟成了永別。
事後,我每當想起這次與她離別時的情景,感到很內疚、很遺憾當時我沒有答應她苦苦的留我再住一天的要求。我很對不起她!
後來,在巨大的壓力下,她被迫帶著孩子改了嫁。1981年她因病去世了。
這次與妻子見面後,更進一步堅定了我上北京申訴的決心——只有冤案獲得平反,我才能保住老婆和孩子。
四、結束勞動,返回重慶
1959年的元旦節後,山區的氣候已是零下四度的嚴寒。寒風凜冽,白雪皚皚,農活已經完全停止,場裏可以集中更多的人力來應付這場「大煉鋼鐵」的人民戰爭了。因為人力增加,只有一個高爐,場裏採取「車輪戰術」,人員輪班上陣,這樣勞動強度減輕了。
1959年元月27日,南川縣委訪問團來到農場,第二天,重慶市委訪問團也來到了農場。小道消息說農場要交給南川縣,所有農場人員都要返回重慶,消息傳出後,人心波動。
2月1日,農場召開職工大會,曹主任(即原重慶市勞動局辦公室主任曹子敬,時任該農場場長)宣布農場撤銷,所有人員都返回重慶。
這簡直是爆炸性的好消息,大家高興極了。
第二天,大家就不出工了,洗衣服,清點物品,有的照相作紀念,至今我保存了一張大隊全體照片。
農場人員分批撤離,我們這批是1959年2月11日中午12時上車離開農場的。下午2時我們在南川縣招待所住下來。凌晨1點50分,我們在睡夢中被叫起,立即乘車離開了南川。(至今不知,當時為什麼在深夜裏匆匆而行。)
2月12日早上9點,汽車到達重慶南岸海棠溪長江邊。中午12點鐘我回到黃沙溪我保姆家裏。至此,結束了我終身難忘的南川樂村農場「監督勞動」的苦難歷程。(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