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人間地獄,勞教惡夢
一、開除公職,押送勞教
1959年4月13日,學校召開了全校教職工、學生大會。我被加上「右派分子,潛逃北京,無理取鬧」的罪名,崔振傑在會上宣布開除我的公職,送勞動教養。會後,我立即被押送到重慶市解放東路291號,重慶市公安局看守所,又稱為勞教轉運站。
此時我萬念俱灰,絕望到了極點。
在看守所,看見許多等待送去勞教的人,有幹部、教師、工人、學生。這些人大都有一定的文化,是被機關、廠礦、學校等單位清洗下來的「有問題」的人。
這裏與北京看守所不同的是,飯可以吃飽,有自帶的鋪蓋卷,房間很大,中間有一條過道,兩邊各有一排大通鋪。這裏的犯人白天都集中在監獄裏學習檔,這些檔,就是當時政府剛頒佈的《勞動教養條例》和看守所的規章制度。學習這些檔的目的就是,讓大家都明白作為一個勞動教養分子,只有認罪服法,好好勞動,好好表現,才能早日解除勞教。
當時,《勞動教養條例》上沒有勞動教養的具體時間,這就非常明確的向勞教分子宣告,如果是一個不認罪,抗拒改造,想翻案的人,那就是「罪上加罪」,這樣的勞動教養將是無限期的。
在學習會上,有的人把自己罵得狗血淋頭,有的流著眼淚說「我有罪」,「我對不起黨」等話。我也不知是真是假,反正經過這一番表演後,有些人的確實受到了管教人員的另眼看待,和那些喊冤叫屈的人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看守所對那些拒不認罪的人,用犯人鬥犯人,「以毒攻毒」的手段開鬥爭會,捆綁罰跪,直到該人老老實實低頭認罪為止。我進了看守所的第3天就參加了用這種手段鬥爭一個名叫周良臣的人。那個場面非常野蠻恐怖!
為什麼不准喊冤叫屈?因為黨的宣傳機器一再宣揚「共產黨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人」這樣就意味「共產黨冤枉了好人」,因而就是「誣衊共產黨」。
在這樣一個暴力強壓的社會環境裏,自己挨了整還不敢喊冤叫屈,也沒有一個親友敢同情我,而且他們一個個都要同我劃清界線。這比起封建社會還厲害,因為即使在封建社會裏,老百姓還可以「擊鼓喊冤」,還有親友們和輿論的支持。
此時我的思想鬥爭非常激烈。我想與其這樣窩囊的忍辱偷生,還不如乾脆死了好。
經過了幾個不眠之夜,我反覆的想,如果在敵人的監牢裏,我可以「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留點氣節在人間。但我面對的是共產黨的監獄,只能等待時過境遷形勢的變化,可能有平反冤案的希望。終於我從萬分痛苦中悟出一條路來。記得在「監督勞動」時,鑄工車間有一位中年工人,在四顧無人的時候,悄悄對我說:「老王呀,你想不通時,一定要想到一點,就是你還年輕,以後的日子還很長呢」。我猛然間想起了他的這句肺腑之言。的確,我才30歲,俗話說:「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歷史上一些英雄人物落難時,都能韜光養晦,最後終成大器。再說,我也無路可走,只有忍耐,忍耐到毛澤東這位「萬歲爺」開金口說:「『右派』 案件可以甄別,冤案可以平反」的那一天。我必須下定決心用堅強的毅力忍受一切折磨走這條路。同時,那些同牢的犯人在學習會上的「認罪」表演也啟發了我,我必須面對現實保命第一,把我冤屈深深埋藏在心底,把「忍」字深深地刻印在頭腦裏作為座右銘,等待時機。於是,我的思想猛然來了一個180度的大轉彎。
由於我的態度的轉變,4月23日晚上,指導員宣布重新編組,並指定我為副組長。
第二天早上,全體犯人集合,隊長向大家宣布,今天全部勞教人員要送去樂山中川鋼鐵廠,以及在途中應遵守的組織紀律等事項。接著,立即叫大家回宿舍打背包,全體人員集合向菜園壩火車站進發。
走得如此突然,是公安機關對「敵人」的鬥爭手段,如果提前洩漏了消息,怕有人逃跑。我們排成了單行行軍式的隊伍向火車站前進,在我們的行軍佇列前後,每隔一定的距離,站著一位全副武裝的民警。此時,與其說是行軍,倒不如說是押罪犯遊街示眾,引起很多過路群眾駐足觀看。我內心十分難受。
晚上10時許我們到達成都,26日早上9時乘車去樂山,全程150餘公里,於下午6點鐘到達樂山中川鋼鐵廠。(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