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綜合報導)財政部近日所公布的欠稅大戶名單,當中不乏熟面孔,估計所有案件累積滯繳金額約新台幣1,308億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表示,追討一般民眾欠稅成績斐然,但遇到計畫性脫產、潛逃海外的滯欠大戶卻不利,主因在於追討人力不足,以及法規本身的侷限性。
財政部5區國稅局近日同步公開欠稅大戶資料,在企業方面,環亞飯店欠稅20.65億元居首位,其次是通力通運公司的12.91億元,至於在個人方面,則是以已故商界名人黃任中與其子黃若谷分別欠稅15.45億、17.19億元為最。
根據統計顯示,自民國90年到今年3月,整體執行金額累計達新台幣2,001億餘元,平均每年為國庫挹注約200億元收入。前述數字雖看來亮眼,但執行署官員透露,絕大多數都是追討自一般百姓的小額欠稅、罰款,在面對有計畫性的脫產、潛逃海外的滯欠大戶卻難以執行。
其實法務部早在民國92年5月就公開欠稅大戶名單,當時法務部甚至「懸賞」5萬元至20萬元不等的獎金,以鼓勵民眾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檢舉這些人的行蹤,但結果證明,對追討欠稅幾無幫助。
行政執行署某一官員指出,目前全台累積待執行案件達400多萬件,但全台灣專責追討的行政執行官卻不到70人,平均每人背負近7萬件案量,而在「兵力」已不足的情況下,能使用的有利「武器」也不多。
他也表示,雖說行政執行機關可藉由查封、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手段催收,但根據強制執行法規定,拘提、管收的要件是「顯有可供執行財產卻故意隱匿、有逃匿之虞」等,但面對於早已計畫性脫產、甚至逃亡海外的滯欠大戶而言,卻是成效有限。
雖說曾在民國92年時建議援引德國制度,修法建立「債務人名簿制度」,一旦欠款者隱匿財產不報,最高可處3年徒刑,甚至不得參選公職及向金融機構貸款等。可惜相關的構想,單是在多次公聽會就遭學界與民間團體反對,不外乎是質疑侵犯人權,使得草案石沉大海。
最後他無奈的表示,兵少武器缺,正是政府追討欠稅無力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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