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收容 台監委查有無違人權
【大紀元5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7日電)監察院今天指出,外籍人士在台因案遭收容,形同被羈押,對於外籍人士在台人權保障問題,監察院決定推派監委李復甸、周陽山、李炳南調查。
監察院今天召開人權委員會,監委李復甸指出,收容不等同於羈押。依據移民法第38條規定,對於犯案的外籍人士確有暫予收容規定,但收容以60日為限,如今卻傳出收容天數長達數個月或數年之久,是否違反人權,有深入調查必要。
另外,監院人權委員會同時通過推派趙榮耀、趙昌平調查,國防部招生設限是否涉嫌違反人權。監察院接獲民眾陳情指出,因個人發生車禍,賠償問題遭判處過失傷害,讓他無法報考國防部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
監察院說,此事涉國防部招生制度性問題,是否影響人民就學及服公職權益,將由監委調查。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