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速審法
【大紀元4月2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台灣法務部昨天指出,速審法剝奪檢察官上訴權,呼籲應儘速完成「金字塔型訴訟制度」,以兼顧人權保障及訴訟經濟,對於上訴權被限縮,有基層檢察官認為,案件一再纏訟,問題出在最高法院一直發回更審,而非檢察官一直上訴。
台灣法務部昨天指出,速審法第八條剝奪了檢察官上訴權,但在現行法制下,僅檢察官可為被害人提起上訴,若被害人不服法院判決,因檢察官無從上訴,也莫可奈何。
台灣法務部表示,對於立法院通過此法,表達尊重之意,不過,被害人上訴權益因此受限,是一大缺憾,盼司法院能儘速完成由堅實的一審事實審、二審事後審、三審法律審所組成的「金字塔型訴訟制度」的改造修法工作,做好完善的配套措施。
有基層檢察官則說,很多重大刑案在法院無法定讞,問題出在最高法院一直發回更審,舉例來說,一件持刀殺人致死案,被害人被砍了一百刀致死,但到了最高法院,可能對砍下的刀數有意見,又發回更審,「就是被殺死了,砍了一百刀,跟砍了九十九刀,有差別嗎?判決結果就會逆轉嗎?」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