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第一看守所】
——-2008年11月6日———
開始輪到坐在審判長左側的陪審法官問話,他打斷了我的發言,問我:「被告,你在此之前進過法庭嗎?」我回答:「沒有,這是我第一次走入法庭。」他繼續問:「你還幹過一次砸人玻璃的事,你怎麼幹出這種沒有道德的事情?」那次是一個女人利用找對象的關係騙我錢財,出於激憤當時我砸了玻璃,我不想再探討其中的是非曲直,這件事與本案沒有一點關聯。這個事實不具有在法庭上充當證據的法律條件,既然法官要求我必須發言,那我只好回答:「那是一個已經過去的事情了,事情的發生具有特定的情節,」這個法官似乎找到了突破口,大聲質問我:「被告,你的思維那麼高尚,那你怎麼做出這種事呢,你的思想和行為是不是矛盾的?」我覺得他的邏輯異常的可笑,難道因為每個人存在問題,就不能在對國家事物發表看法了嗎。未等我再次說話,他就用非常強硬的口氣說:「被告,我認為你這個人的道德出了問題。」我被他的話猝然絆倒,問話剛剛開始,就給我的道德判了死刑。我自言自語:「是矛盾。」這種稀奇古怪的事情也太讓人矛盾了。
這位陪審法官問我:「你過去在國有企業工作,在企業破產時是否給了你失業保險的補償?」我回答:「領過。」我在想這是什麼意思呢,問話背後的意思是讓我對共產黨感恩嗎,當時我毫無報酬地加班加點從無怨言,國有企業都是全體職工辛勤勞動的積累,共產黨官僚集團沒日沒夜地瘋狂剝削和掠奪,如今法官覺得共產黨驕奢淫逸有功,黨還不忘記讓人民跪著感恩。陪審法官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做法,讓我相信沿著這條路以後還會推出更新更豐富的話語。他還在問我:「你覺得國家對你做的事情還少嗎?」我決定自己保持應有的冷靜而客觀的態度,不去爭辯一些無用的事情。
我說:「筆錄都是在沒有核查的情況下強迫我簽的字,我不覺得辦案員警一定會修改我的筆錄,但是程式上的失措最終必然導致司法的不公正,我希望法庭能夠對此重新核實。」這時我的腦袋一陣陣呈現空白,手也開始哆嗦,我知道自己的體力又到了極限。
審判長這時插話:「被告,你可以瞭解一下,我們中法向來是不重證據的,我們主要是看你的法庭表現,從你現在的狀態來看,與證據是吻合的。」我不知道該怎麼否定他,只感到裡面一定有些法律問題沒有辯明。如果現在是他本人站在被告席裡,是否也希望法官如此作答呢?
這位陪審法官繼續對我說:「被告,你對5•12地震收集了很多帖子,這些都是對共產黨造謠的言論,我個人認為你對堰塞湖的理解不正常。」我覺得首先收集線民的帖子不應當算成一種犯罪行為,因為在互聯網上最基本的行為就是看帖和轉帖。一種言論是否正確需要論證,假設論證的結果是我的言論錯了,也不能拿到法庭上當罪證,他是在用虛假的手法來掩飾對指控造謠內容的實體性調查。
我對共產黨的法治情況徹底絕望了,作答:「我是從2008年初才上網的,在短短的半年時間裡我寫了一些帖子,因為我本人的文化水準不高,所寫帖子的水準也不高,我認為自己的言論僅僅是對某些事物的理論探討,因為論壇是一個高度自由的言論空間,而我對政治根本就不感興趣,完全不清楚共產黨法律對政治話題限制的尺度,也不清楚共產黨對民主自由可容忍的程度,經過這段嚴酷的監禁生活,我不想以後在任何公開場合下談論政治性話題了。」
但是,審判長並沒有讓我的不利說辭得逞,他一本正經地駁斥我說:「被告,你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是個好事,但是你還是一個思想不成熟的年輕人,我不同意你再也不涉及政治的想法,相反你應該加強自己的政治理論學習,如果這一次你把自己的文章發表在正規刊物上,那麼你就不會觸犯法律了。其實,我和同事在一起也經常討論政治問題,現在我的辦公桌上還有一本書《炎黃春秋》,如果你以後有機會可以借給你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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