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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熱 台銓敘部籲勿違中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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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4日電)5都選舉競爭激烈,有些縣市常任文官基於人情或長官要求,跟著候選人一起拜票,銓敘部今天提醒,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有公務員因此被檢舉。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去年6月公布實施,規範常任文官不得為特定政黨或候選人,「公開站台、遊行或拜票」、「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等。

雖然條文明白規定,但實務上仍有許多灰色空間,公務員可能觸法而不自知。銓敘部官員說,公務員都知道不能為候選人站台助講,但像這次5都選舉,有些常任文官基於人情幫忙或者上級長官要求,下班之後,穿著競選背心,跟隨市長候選人一起拜票,這樣的行為其實已經違反行政中立法。

銓敘部官員透露,公務員可能覺得自己不是知名人士,私下跟著候選人拜票「神不知鬼不覺」,但就是有人被檢舉,而且檢舉照片清楚顯示,被檢舉的公務員就站在候選人旁邊,公務員身上穿的競選背心還有號次,「照片會說話」。

除了不能公開為候選人站台拜票,對於「擬參選人」的一些「選舉前的準備行為」,銓敘部也認為,常任文官「不宜參加」。

銓敘部官員說,這次5都選舉,就發生市長擬參選人召開記者會宣布參選,有常任文官現身記者會,由於當時還沒有正式公告選舉開跑,是否適用行政中立法,仍有疑義,銓敘部只能勸導,但希望文官下次再遇到類似情形,不要參加。

另外,今年很多5都直轄市長、市議員候選人都運用臉書(FaceBook)、噗浪等網路工具,推銷自己,對於公務員能不能在臉書上按讚或加入候選人粉絲團,先前曾有疑義。

銓敘部官員說,公務員只要不違反三不原則「不在上班時間、不使用公家電腦、不具職銜」,公務員要在候選人臉書上具名發表支持言論,都屬個人意見自由以及政治權力,不會限制,而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被檢舉案例。

公務人員保訓會副主委李嵩賢說,先前曾有鄉公所村幹事幫別人助選,選後被新官「秋後算帳」,調去管理公墓;他說,如果被長官要求支持特定候選人或者參加候選人造勢活動,公務員其實可以拿出行政中立法、阻擋長官的不合理要求,不必要在競選時選邊站,違反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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