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伯斯在他事业生涯的每个转折点上,都是靠着天赋使命的诉求方式来激励员工、诱引软体开发商及争取顾客。对贾伯斯来说,程式设计师的工作不是为了制作好用的软体,而是在努力改变这个世界。苹果的顾客不是为了用试算表才买Mac,而是为了对抗微软这个罪恶的垄断集团而做出道德选择。
以iPod为例,这是一个很酷的MP3播放器,它巧妙结合了硬体、软体和线上服务,让苹果得以重整旗鼓。但对贾伯斯而言,它的意义却在于用音乐来丰富人类的生活。他曾在2003年告诉《滚石》杂志($$Rolling Stone$$):“我们很幸运——我们这个世代的成长与音乐密不可分,而且是所有未见的亲密,甚至比现今这个世代更亲密,因为这个世代的人拥有的择择太多了。
我们以前没有电玩游戏,没有个人电脑,可是现在却有这么多东西抢着分散孩子们的注意。而音乐也是在这个数位时代里被重新创造出来,再度进入人们的生活。这是件很棒的事情,因为我们小小的贡献,用心改变这个世界,它才能变得更美好。”
注意最后两句话:用心改变这个世界,它才能变得更美好。贾伯斯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带有一种使命感,而且就像虔诚的信徒一样,他对自己的工作怀抱极大的热情。没错,他的全力以赴的确让旁人叫苦连天。贾伯斯对待手下绝不手软,他知道他要的是什么,为了完成目标,他会大发雷霆。
但奇怪的是,许多他的合作伙伴都还蛮喜欢被他大吼大叫的,或者应该说,他们喜欢这种对工作有益的吼叫方式。他们欣赏他的热情,而他会咄咄逼出他们的潜能,虽然他们可能精疲力竭,但这一路上总能学到许多东西。所以就算被骂浑蛋也没关系,只要你心中还有热情。
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这句话是贾伯斯打从一开始就禀持的信念。1983年,6岁的苹果处于成长爆发期,正从一家年轻嬉皮所经营的硅谷新创公司转型成为客户一流的大型公司,它需要一个经验老到的生意人来管理。
贾伯斯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想说服百事可乐公司总裁约翰‧史考利跨界主持这家公司,但史考利可不认为卸下大公司老板的光环,放下身段,去到一家像苹果这种由嬉皮开创、作风大胆的新公司,会是什么明智的选择。不过史考利终是有点动心,个人电脑的确有它的未来。
于是这两个人在硅谷和纽约见了无数次的面,最后,在某天傍晚时分,两人在贾伯斯位于圣里模大楼(San Remo building)的豪华公寓阳台上向外俯看中央公园,贾伯斯突然转头对着这比他年长的先生大胆挑衅道:“你真的想用下半辈子卖糖水吗?还是你想改变这个世界?”
这可能是现代商业史上最有名的挑衅之举:这是一种污辱,也是一种恭维,更是灵魂的追求,哲理似的质疑全化成一个问号。当然,这个问号正中史考利的灵魂核心,它深深震撼了他,害他烦恼了好几天,到最后,他终于抵挡不住史帝夫的交叉火网。“如果我不接受,后半辈子我一定会不断反问自己,是不是做错了决定。”史考利告诉我。
!!一周工作九十小时还乐此不疲
第一部Mac的研发团队是由几个已经离开校园的技术人员组成,他们全心致力于某项无足轻重的专案计划,根本不认为有机会可以端上台面——直到贾伯斯接手。打从一开始,贾伯斯就说服团队,他们正在创造一种革命性的产品,不只是一部很酷的电脑或纯粹只是什么工程难题。Mac的图形化界面将成为革命性的运算方式。这将是电脑有史以来第一次与非科技出身的平民百姓如此亲近。
Mac团队的成员任劳任怨了三年,尽管贾伯斯老爱对着他们大呼小叫,但还是不断灌输他们这种天赋使命的观念,借此激励他们的士气。他们在做的事情绝不亚于上帝的工作。“目标不是打败竞争对手或赚进更多钱,而是成就有可能是最伟大的事情,甚至更伟大也说不定。”其中一位重要的程式设计师安迪‧赫兹菲尔德这样说道。
贾伯斯告诉Mac的团队成员,他们是将文化注入科技的艺术家。他让他们相信,他们的身份特殊,正在改变电脑世界的风貌,何其有幸能参与这种突破性的产品设计。“我们有幸在一个特别的时刻相聚在一起,共同制作出这个新的产品,”贾伯斯在1984年$$MacWorld$$创刊号的一篇文章里这样写道:“我觉得这可能会成为我们这辈子最大的成就。”
回顾过去种种,这一切都成真了。Mac的确是电脑世界里石破天惊的革命性产品。不过这在当时也可能只是一种信念而已,因为那时候有十几种互相竞争的电脑正在开发,Mac只是其中之一,没有人敢保证它真的就比较好,甚至也不敢保证一定能推出上市。但这个团队就是完全相信贾伯斯,他们开玩笑说,他们相信贾伯斯所给的愿景,这种相信来自于对领袖魅力的崇拜。
不过贾伯斯却灌输他的团队,必须对自己的工作怀抱热情,当你想发明新科技时,这种热情很重要。少了它,团队成员可能会因耗时多年的工程一直无法开花结果而丧失信心。如果对自己的工作缺乏全力以赴的热情,可能就会失去斗志,最后放弃。“除非怀抱很大的热情,否则你是撑不下去的。”
贾伯斯曾经这样说:“你早晚会选择放弃,所以你一定要对某个想法、某个问题或某个你想纠正的错误怀抱无比的热情,否则根本没办法坚持下去。我认为成功的条件就在这里。”
贾伯斯的热情成了一种生存策略。很多次当贾伯斯和苹果想尝试什么新事物时,总会有几个人非常相信他,但大部分的舆论往往抱着轻蔑的态度。1984年,第一部Mac的图形使用者界面广受嘲弄,说它像“玩具”一样。就连比尔‧盖兹也很讶异大家竟然会想要用彩色的电脑。
评论家打从一开始就要求苹果开放iPod,如果贾伯斯不是对自己的愿景深具信心,对自己的工作怀抱无比热情,恐怕早就难以抵挡这些评论家了。“我一向对革命性的改变很有好感,”贾伯斯告诉《滚石》杂志:“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因为它们比较难,会在情绪上带来比较大的压力,而且你常常得经历一段别人都异口同声说你已经失败的低潮时期。”
为员工注入工作热情是很有效的方法:员工通常会因为乐于加班工作,即便是按硅谷工作狂的标准来看。Mac团队的工作时间很长很辛苦,因为贾伯斯让他们相信,Mac是属于他们的产品,是他们的创意和努力赋予了这个产品生命;他也让他们相信,他们的影响力无远弗届。还有什么动机比这更好呢?
在苹果,科技是一种团队运动。Mac的开发团队已经认真卖力工作到自成一种荣誉的象征,他们全都拥有一件无袖运动衫,上头印着“一周工作九十小时还乐此不疲”的字样(90 HOURS A WEEK AND LOVING IT)。@待续…
摘 自 《贾伯斯在想什么:从苹果到皮克斯,他的创意管理与经营哲学》脸谱出版社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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