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为五加科植物人参的根。主产于吉林、辽宁、黑龙江。以吉林抚松县产量最大,品质最好,称吉林参。野生者名“山参”;栽培者称“园参”。园参一般应栽培6~7年。鲜参洗净后干燥者称“生晒参”;蒸制后干燥者称“红参”;加工断下的细根称“参须”。
清代医家陈士铎在其《本草新编》对人参的论述:‘人参,味甘,气温、微寒、气味俱轻,可升可降,阳中有阴,无毒。乃补气之圣药,活人之灵苗也。能入五脏六腑,无经不到,非仅入脾、肺、心而不入肝、肾也。五脏之中,尤专入肺、入脾。其入心者十之八,入肝者十之五,入肾者十之三耳。’
人参之补性让众人趋之若鹜,医界有谚语云:“人参杀人无过,大黄救人无功。”说明世人喜进温补而忌攻下的用药心理。以下就介绍一个“人参误服杀人”的反例,借此警告世人,不可滥服人参的道理。
‘人参误服杀人,在富贵家不一而足。先曾祖通奉公在四川重庆府同知任内,奉旨驰驿入京视疫。一时求诊者充门塞户,至三鼓甫散,忽仪亲王以福晋病甚,遣官来迎。公以疲乏已极,固辞不往。使者传王命谓,即以夜深不能至,请先付丸药服之,俟质明再迓(迓:迎请)。公既不知为何病,又无从得药,适案上有莱菔子末一包,遂以与之曰:“姑服此,明日再诊可也”。盖取其服之无碍,暂为搪塞耳。次日公尚未起,闻马蹄声隆隆,王亲乘车来,一见即谢曰:“福晋正闷躁欲死,灵丹一服,顷刻霍然,已安睡至今。今请偕往复诊。”公至邸视之,则风寒微疾,误服人参所致。莱菔末适解之,故见效如是之速。然不敢明言,致太医官干谴。乃定一祛风之剂而出。数日后,王厚酬焉。通奉公恒举此以为笑柄。’
此文作者为清朝读书人陈其元,在其《唐闲斋笔记》卷11“人参误服杀人”卷中记述。文中大意为:
由于误服人参而丧命,这样的事情在富贵之家常有发生。陈其元的曾祖父出任四川重庆府的同知期间,奉皇帝圣旨入京治病,一时登门请求治病的人多得堵塞住了门窗。一天,他一直忙到半夜三更,病人刚刚散去,忽然一位亲王因为夫人病重,派了官员来请他入府诊治。他因已经疲乏到了极点,坚决推辞不去。来人转述王爷的话说,假使夜深不便前来,那就先取回丸药服下,等到天明以后再来迎请。陈的曾祖既不知道这位亲王夫人得的是什么病,又没有办法给她发药,恰好桌子上有一包萝卜籽末,便随手拿了交给来人,说:“暂且先服此药,待明日我再去诊治吧。”
当时,他不过觉得反正服下萝卜籽末不会产生什么妨碍,权且借来搪塞一下罢了。第二天,陈的曾祖还没有起床,就听得外面马蹄声隆隆,王爷亲自乘车来到门上,一见面就感谢说:“昨夜夫人正烦闷焦躁得死去活来,一吃下先生的灵丹妙药,马上精神一爽,接着就一直安睡到现在。现在特请先生和小王一同进府再诊。”
陈的曾祖进王府诊视,原来是微受风寒小疾,误服人参汤所致。萝卜籽末恰好解了人参的药性,所以见效才如此之快。但是他又不敢明白地说出来,害怕因此而受到大医院医官的谴责,于是开了一副祛风的方剂始出了王府。几天以后,夫人痊愈,亲王拿出一笔丰厚的酬金来感谢他。后来,陈的曾祖便经常地把这事当做笑柄,说给大家听。
感受风寒是不能进补的,人参大补肺肾之气,适足以致祸,而莱菔子恰为人参之解药,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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