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2岁,在18岁的时候,正赶上毛泽东发动的文化大革命,那个时候随便杀人是在“有仇报仇,有冤报冤”的口号下合法进行的。
上牙还有碰下牙的时候,人与人的接触来往中自然会有磕磕碰碰、恩恩怨怨。如此一来,杀人就变成了家常便饭。甲与乙有过结,甲纠集一伙人把乙做掉,甲曾经得罪过丙,丙又找人把甲杀了,那个时候天天有人命案,今天人还活的好好的,说不定明天就没了。
虽然人人都在恐慌中,但随便杀人的事情多了,大家对杀人也就熟视无睹了。
18岁文革那年,按照共产党的说法,我的出身成分好,让我当上了民兵。于是,我亲眼目睹了一次杀人的经过,当时派我在杀人现场执勤,所谓的执勤,就是按照杀人现场总指挥的命令,如果有谁胆敢干扰、阻止这次杀人,就用枪捅死他(每个执勤的民兵手持一杆红缨枪)。
这是我一辈子也忘不掉的一次恐怖经历。这次的杀人方式叫“大卸八块”,就是把人身体一块块剁掉。
40多年了,至今我还记的被杀的人叫任换文,是一个榨油坊的二师傅,行刑的人一边动手切割,一边高举着已切割下的部分人体大声叫着:“这是任换文的耳朵……”,“这是任换文的胳膊……”,“这是任换文的手……”。
随着这一声声,已经血流成河。我的心吓的噗通噗通直跳,观看的人有的脸色大变,不知这种酷刑什么时候轮到自己;有的饶有兴趣,像观看商品展览一样。
被屠宰的任换文居然没有叫,只是每当刀子插进他的身体,他的嘴就咧一下。随着大卸八块,任换文已没了人样,但仍然活着。原来要人死也不是那么容易。
杀人者杀累了,失去了最初的乐趣,于是露出不耐烦的神情,拿刀把任换文的肚子一下子剖开,将五脏六腑全部撕扯出来,任换文总算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有时候,年轻人问我,当时的共产党真的是那么邪恶吗?我就说,人年岁大了,过去的事都记不起来了……唉!不敢说真话呀!其实当时的情况比《九评》所揭露出来的更邪更恶、更恐怖的多。
最近,我的堂侄劝我退出共产党,劝了好几次,我才说出一句心里话:我早就想退啦!@(转载自人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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