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7月3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台湾最高行政法院昨天审结前东帝士集团负责人陈由豪涉嫌漏报所得税案,合议庭推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中,部分对陈由豪有利的判决结果,改判因财务问题债留台湾、滞留海外的陈由豪,须补缴一.一亿余元税额,全案确定,不得上诉。
陈由豪及太太林富美持有东云股票二.五万余张,遭法院强制拍卖,国税局进而查获陈氏夫妇九十一年申报综合所得税时漏税,须补课上亿元,陈由豪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九十六年6月廿8日审结,采信陈由豪部分见解,判决陈只要补缴二○三三万余元所得税,免除陈另外九一○○余万元税额。
台北市国税局不服,上诉最高行政法院,合议庭改采信国税局主张,认为按股票票面金额核算陈由豪应补缴税额共一.一亿余元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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