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钢事件 新华社解读“不明真相”

通钢群体事件首创“国有情结”惹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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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7月30日讯】(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骆亚综合报导)7月28日中共喉舌媒体新华社以题《群体性事件中少用“不明真相”》指责中共地方当局把群体性事件说成是少数人教唆“不明真相”群众引发的,是推卸自己的责任,群体事件往往是事情发生后当局处置不当。

7月27日吉林省政府对通钢事件的定性中,出现一些关键性的用词中的“国有情结”被外界认为是这次事件定性中的语言创新点,并招来民众更多的不满,并指出:“如果国有情结有错的话,那现政府就是一个错误的组织。”

海外亲共媒体在新闻的处理上最常见的手法是“小骂大帮忙”,随着中共国内矛盾的日趋激化,被公认的中共喉舌媒体新华网等一些国内媒体也开始越来越多的借鉴这种模式。新华社的这篇文稿在骂地方政府之后,推出中央一级的中办、国办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来进一步愚弄民众,来稳固中共摇摇欲坠的政权。中国问题专家司马泰表示公共安全和社会正义的最大威胁正是中共自己。

中共吉林当局反复使用“不明真相”并首创“国有情结”

中共吉林政府对该事件的过程解读也可以看成是初步定性,是“不明真相人员”受到“谣言”、“鼓动”,诱发了他们很深的“国有情结”,从而“聚集”、“冲击生产区”进而“激化企业原有矛盾”,最终导致“人质挟持”,并继续“煽动不明真相人员” 阻止救援致使人质死亡,而“建龙”为救人质提出停止并购,国资委被迫同意并公布。

喉舌新华社解读“不明真相” 小骂大帮忙

在一系列的群体事件中,很多人注意当局喜好用“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煽动“多数不明真相的群众”,在“XX势力幕后指使策划”云云这些词语,对事件匆忙作根本没有信服力的定性。比如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最近的甘肃“陇南事件”及湖北“石首事件”包括这次的“通钢事件”等。

中共喉舌新华社7月28日的这篇《群体性事件中少用“不明真相”》文章也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发布有关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时,爱用‘不明真相人员’‘不明真相群众’等词句。日前,吉林通钢集团通化钢铁股份公司发生群体性事件后,‘不明真相’一词再次被反复提及。这一说法耐人寻味,值得反思。”

其实追究起来,中共早在镇压法轮功问题上,党的喉舌新华网自身就在大量污蔑法轮功的文章中用这些特定的词语。比如新华社1999年10月关于《“法轮功”组织非法获取和泄露国家秘密——公安机关破获一批案件》一文中说,诬蔑法轮功学员中骨干得到这些秘密文件后,千方百计抢先煽动大量不明真相的“法轮功”练习者,制造各种事端······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

新华社另一篇署名王雷鸣的污蔑文章《“法轮功”组织策划18次非法聚集真相》中说,“法轮大法研究会”聚集信徒······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冲击新闻单位······向党和政府施压。

因此“不明真相”是中共用来挑动少部分人跟大部分人的矛盾,并借此镇压民众和团体的一种借口,也是中共喉舌新华网用的最多的定性词,而并非近几年的新创。

28日新华网这篇解读“不明真相”文章,向中共地方当局开火,认为说群众“不明真相”暴露有关部门没有尽到应尽职责,并责问地方当局如果说群体性事件是“不明真相”的群众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蛊惑、挑动的话,那么在事件发生之前为什么不能让群众知道“真相”?或者在事件酝酿阶段和刚露苗头之时,用公布的“真相”平息群众的疑问,把群体性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喉舌还为百姓鸣冤,认为说群众“不明真相”,无异于是说老百姓没有分辨事非的能力,与事实不符,还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并责问中共吉林省政府:“通钢事件是不是也有企业在重组过程中,没有照顾到职工利益的问题?”

喉舌媒体认为把群体性事件说成是少数人教唆“不明真相”群众引发的,还有推卸自己的责任的嫌疑。近些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有地方政府工作没有做好,发生问题后处置不当的原因。

最后中共喉舌新华社推出中办、国办日前推出《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提出对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并认为借口群体性事件是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挑起,可掩盖自己工作失误或试图减轻自己应负的责任。

同样前不久网络最热门的邓玉姣案,也一度出现喉舌媒体要求中共“自律”的现象,5月25日,中国官方英文报纸《中国日报》(香港版)发表一篇题为“缓解社会紧张”的未署名文章,要求政府应该加强自律,并尊重人民的权利。

中国问题专家司马泰对此分析表示,在民意的强大压力下,中共害怕民众的愤怒延烧其政权,因而不得不承认地方当局否认的事实。但是实际上,公共安全和社会正义的最大威胁正是中共,因为中共的专制是造成这些地方官行恶的根源,也是他们的最大保护伞。只要中共还在,中国就会出现成千上万的邓贵大。

“国有情结”也有错 现政府本身就是错误组织

工人网上署名路石编辑的一篇相关新闻,指出“国有情结”是当局对这次事件定性中的语言创新点。并且当局基调,此次事件及其后果应由工人或部分工人负全部责任。当局新创的“国有情结”遭来一片骂声。

工人网上署名康包生以题“通钢工人的‘国有情结’也是罪?”撰文表达自己对此的强烈不满。他表示只听到要欠薪未着而屈死的农民工,对下岗不满找到领导发泄的群众,还未听到过因“国有情结”较深而去找领导拚命的。

他讥讽当局通钢群体事件如果说 “国有情结”是诱因的话,那下次群体事件诱因可能“爱国情结”,他说;“六十年几代人创建的国有企业(通钢),一夜间成了私企控股,原企业工人成了下岗的弱势群体,每月仅有二、三百元。而国有资产被蚕食,还不准工人有‘国有情结’?再下去‘爱国情结’是否也会是种诱因?”

他还警示中共贪官们:“现在当官是个高危行业,一‘疏忽’就进去了。这不,如今就这‘不明真相’,一‘疏忽’,这钱没花完命就没了。”

他希望吉林省国资委将通钢与建龙的所谓增资扩股的“真相”讲个明白,不要一出事就是“不明真相”的托词。

还有人撰文分析,如果按照“国有情结”有错的逻辑来推理,那么现政府就是一个错误的组织,因为他们所享有的一切都在国有的基础上;

如果国有情结有错,那么国家财产、全民财产就应该人均分配给全体国民,而不应该被“代表们”以全民的名义霸占着;

如果国有情结有错,那么代表了人民的公仆们都是再犯错误,因为公仆们执政的基础就是国有;

凭什么官僚和公务员们享受着“国有情结”是正确的,而工人阶级有“国有情结”就是错的?

事件回放:

吉林省国有企业通化钢铁集团3万多职工7月24号发动大规模示威,反对私营企业建龙集团控股重组,一度造成工厂内7个高炉停产,建龙集团派驻通化钢铁股份公司总经理陈国军被殴打,不治身亡。

当局对此解读是,7月24 日,通钢个别内退人员及退休人员制造谣言,利用一些人员特别是非在岗人员“国有情结”较深,对通钢集团现状与长远发展特别是即将实行大型化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所面临困难不了解的情况,激化企业原有矛盾,鼓动一些不明真相人员,冲击生产区,堵塞原料运输线,造成部分高炉休风。有些人挑拨、煽动群众不满情绪,将矛盾集中在建龙集团派驻通化钢铁股份公司总经理陈国军身上,对其进行围堵,将其打伤,并作为人质挟持,建龙集团提出立即终止执行增资扩股方案。吉林省政府工作组考虑为尽快救出被扣押人质,保护其生命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同意终止并继续煽动不明真相人员,阻止对其救援,陈国军因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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