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7月17日讯】近日公布的中共巡视工作条例,据称是“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布”。条例一公布,就有专家称赞,说党内巡视制度克服了对党的中高级干部,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普遍薄弱甚至处于虚化状态的弊端,填补了我国监督制度的一个空白。
可是,看过今日南都记者题为《中共首部巡视工作条例公布》的报导,据文中所披露的内容,很难看出巡视制度对于克服已呈弥漫性扩散的党政官员贪腐问题能产生什么实质性效果。
第一,建立巡视制度的目的是“监督”。而巡视的监督性质,用监察部部长马馼的话来说,“巡视制度是一项比较有效的措施,体现了上对下的监督。”然而,谁来监督“上”呢?
而作为专门负有对下监督任务的巡视机构,一开始运作,“怎样防止巡视组成员跟巡视对象勾结?”“谁来监督巡视组?”等等问题将不可避免地很快产生出来。同样负有监督职责的纪委、监察机构,它们暴露的问题还少吗?
所以,由于权力的本性使然,无论是巡视组还是它所要对之负责的“上”,本身就是需要接受监督的对象。回避了这一点,监督的意义和实效就成了问题。
第二,即使避开以上问题谈实效,根据报导披露的运作程序,也很难乐观。关于巡视组怎样运作,报导中有两点引人注意。一是作为巡视对象的“省(区市)党委,市(地州盟)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任期内被巡视一至两次。二是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须提前10个工作日将巡视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视地区、单位,并协调安排巡视组进驻有关事宜。巡视工作应当依靠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开展。
目前一届任期四年。四年间被巡视一两次,这种间歇性过长的监督,作用实在有限。只有公众的监督是无时不在的。真想解决问题,应该启动保障公众监督、使之不至因为揭露或批评了官员而遭到诸如跨省追捕厄运的制度建设。
而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巡视地区、单位——看到这一条,我有些怀疑我的眼睛。莫非对地方造假的本领还没有领教够?提前通知了,什么样的假象制造不出来?但是,如果公众监督的权利得到切实保证,假得了一时,假不了整个任期;以假象对付巡视组容易,对付公众难。
既然如此,何必多此一举?
当然,报导列举了一些据说巡视组发现的贪腐高官。可是,巡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05年已经作为局级机构单设,并拥有11个巡视组,不用说,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不小。对于要耗费很多人力物力财力的一个专门机构来说,列举出它所发现的几个个案,说明不了什么。要论发现线索,我看,几率不一定高过小偷;比起贪官的情妇军团,恐怕就更逊一筹。
第三,由于巡视对象是“省(区市)党委,市(地州盟)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这就不能不令人思考一个问题: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跟人大常委会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根据现在所披露的巡视内容,偏向于被巡视对象的政治忠诚度,而不是民众最关心的那些问题,更没有触及人们心照不宣的根本性问题,其中,在全社会呼声越来越高、要求改革的现有干部选拔任命制度,就丝毫没有触及。而巡视制度的指向,将更加强化党政官员中的“对上负责”而不是“对下负责”。
回避了根本问题,无论想出怎样的办法,实效都很难看好。很可能是增加了机构却并不解决问题,对公众来说,反倒多了一些需要防范的权力。
──转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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