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瑸是清代康熙年间最著名的清官之一。他是广东雷州人,于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中进士,先从知县做起,官至巡抚,只身在外,不携家眷。他常说:贪不在多,妄取一钱,即与百千万金无异。
陈瑸任知县、府宰以至巡抚,自俸甚薄。衙仆给他买菜,只购瓜果蔬菜,坊间至今流传着“陈瑸公孙吃薯叶”,“陈瑸与仆共食一咸蛋下饭”的故事。他平常生活“食无兼味”,饭桌上两种以上的菜都少见。
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时任偏沅(湖南)巡抚的陈瑸进京朝见康熙皇帝。康熙问他“汝做官带有多少人口?”陈瑸奏答:“止带有仆一、俩人,妻室在家不能搬动。”康熙又问:“汝儿子呢?”陈瑸又奏答:“臣、儿不相见十多年了;因为无盘缠,不能来往相看。臣今年由台湾到福建便少盘费了,蒙抚臣给臣盘缠赴任。臣得总督给的盘缠,方能来京。”康熙听了,叹息久之,对身边的大臣说:“此苦行老僧也”,并感叹说:“国家得此人,实为祥瑞。”
康熙五十七年(公元1718年)十月,陈瑸卒于闽浙总督任上,临终时又疏请以任内所应得廉俸一万三千四百余两上交国库。陈瑸病逝后,康熙对大学士们说:“陈瑸居官甚优,操守极清,朕所罕见,恐古人中亦不多得也”。朝廷念其清廉,追授了礼部尚书一职、并赐国葬、赐谥号“清端” (清代获谥号“清端”者仅有六人)。
(资料来源:《清史稿•陈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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