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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连改3次 这回…不准再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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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6月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良杰/屏东报导〕潘女嫁给梅姓男子,产下一子,因故离婚改嫁,前夫之子由继父收养,改姓张,3年后又离婚,法院裁定终止收养,儿子还原姓梅,因生父梅某死后留下大笔债务,潘女担心未成年的儿子继承债务,加上娘家单传的弟弟早逝,向法院声请把儿子的姓改为母姓,以延续香火,被法官驳回。

潘女于88年10月间离婚,改嫁张姓男子,90年间,继父收养妻子与前夫所生之子,潘女到户政机关办理儿子改姓张,不久,潘女认为儿子的名字也不好,又到户政机关为儿子改名,不料,3年后夫妻因故离婚,张姓继父向法院声请终止收养关系,98年4月判准,小孩子二度改姓,回复生父的梅姓。

潘女向屏东地院家事庭代子声请改姓,她表示,娘家的父亲与胞弟都是单传的唯一男丁,胞弟于19岁时车祸身亡,希望儿子能延续潘家香火;此外,儿子的梅姓生父已于90年间过世,生前积欠多家银行与电信公司多笔债务,她因不谙法律,至今未办理抛弃继承,儿子改回姓梅,恐继承债务,主张有明显不利的影响,请求改姓。

未成年的儿子也到庭陈述,“我姓梅,别人会取笑我,我很不开心,我想姓妈妈的姓!”

变更频繁 法院驳回

承审法官当庭晓谕孩子的母亲潘女,儿子的姓氏与继承权无关,是否改换生父的姓氏,对小孩也无任何实质利害影响,至于小孩指姓梅不开心,想变更姓氏,法官以为只是基于个人情感因素,由于潘女之子前后已更名1次、改姓2次,姓名变更频繁,反易导致身份不安定,对交易安全易生危害,遂驳回子改母姓的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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