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执业权为何被剥夺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6月7日讯】(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节目)主持人:观众朋友,欢迎您收看今天的《热点互动》节目。几天前,在中国大陆有二十多位维权律师被有关部门以“年度考核”的名义,被吊销或暂停了执业资格。
今天我们请来资深评论员横河先生,就这件事情跟我们解释一下相关的问题。横河先生您好!
横河:主持人好!
主持人:这二十多位被暂停或吊销执业资格的律师,在中国都经手了哪些案子,有没有一些在中国社会上比较有影响的案例?
横河:这些律师曾经带领过的案子包括拆迁案、农民失去土地的案子、家庭教会的案子、爱滋病维权的案子,以及在看守所、劳教所因拘押人员所造成的意外死亡,还有关于“暂住证”起诉公安局的案子,这些都是一些基本的维权案子。
甚至还包括三鹿奶粉的案子,大家知道三鹿奶粉是禁止起诉的,所以有一些律师就代理这样的案子。这次被吊销或暂停执业资格的这些律师他们曾经代理过这些案子。
当然很多律师还曾经代理过法轮功的案子,也就是说他们所代理的案子都属于被官方认为是敏感的案子,所有的人权案子都是属于敏感的案子。其中还有一部分律师,曾经参加过北京律师协会要求直选的那么一个活动。而这些律师所代理的案子当中,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很多律师都代理过法轮功的案子。
主持人:我在媒体上看到,好像有两个代理法轮功案子的律师还被打过。
横河:今年的4月13日,北京程海律师到成都去代理一个法轮功学员保外就医的案子,被当地综治委(综治办的工作人员)穿着制服殴打。另外,5月13日另外两个律师,张凯律师和李春富律师,他们两位到重庆市江津区去代理一个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突然死亡的案子,跟代理人谈话的时候,被二十多个警察抓到派出所去,铐上手铐进行拷打达五个多小时。这两个案子就是明显殴打律师的案子,但是到现在,当局都没有拿出一个说法来。
主持人:他们就是利用年度考核把这些律师就是弄得没工作了,这个年度考核都有哪些明显的标准呢?
横河:这个年度考核是这样的。早期在中国的司法系统里面,有一种管住律师的方法,就是司法局有一个年度注册的规定,这个年度注册就是你每年要注册一次,所以如果他看你不顺眼或者不满意,他就不让你注册。当初实际上对高智晟律师,在找到一个罪名把他判刑之前,最早就是北京司法局不让他注册,然后就说因为他不注册,所以你就不能当律师了,用这样的方式来停止他进行维权的案子,然后来接手处理维权的案子。
后来律师的反应非常强烈,就说这个司法局的年度注册是非法的,后来在强烈的要求下,司法部也出了一个通知,就停止司法局的年度注册。但是各地的律师协会马上就找出了个替代方式,就是由律师协会给律师进行年度考核,因为它是律师专业协会,就从专业协会的角度来说你考核不通过,就暂停你的律师执业。
所以实际上这个跟司法局的年度注册是同一性质的东西,都是用来控制律师的,只是说换了一个名义,只是用另外一个组织的身份。中国毕竟在很多领域都制定了法律,其实在律师法里面没有年度注册这个东西,这实际上就变成一个行业的规定,但是显然这个行业规定是违反律师法的。
尽管律师法里面也制定了很多控制律师的条文,但是毕竟它没有制定这个年度考核,所以不管是原来的司法部门的年度注册也好,还是律师协会的年度考核也好,都是违法的。即使做了行业规定,也是违反中国自己制定的法律。
那么这个目的是什么呢?因为律师协会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受司法局的控制。所以为什么司法局可以把这个年度注册取消,就是它知道会有一个替代的方式,就是用年度考核可以来继续控制律师。当然在西方这种专业协会也有很多规定,也要定期考核,但这种考核都是属于业务上的,就是说你在业务上能不能通过。
而在中国大陆,这个律师协会的年度考核完全是政治上的。就这一次取消律师执业资格的,或者是对律师楼就是律师的办公室进行限制,不让他们继续执业的,所有的理由都是政治上的。这个和西方国家的律师考核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主持人:您刚刚说那个考核标准有一条是“不允许律师直选”,那为什么不允许律师直选?
横河:律师直选是这么一回事,就是这次有一个律师楼接到了一个通知说不让他们通过,不让通过以后,北京的安汇律师事务所就想办法,他们就按照这个条文去看哪一条哪一条他们违反了,所以他们要整改。
那其中有一条,就说有两个律师不应该参加呼吁要求北京律师协会的直选,所谓“直选”就是选出北京律师协会的领导,就是律师协会的会长或者是秘书长。北京的律师认为这些律师的会长和秘书长,没有经过他们选举,不能代表他们的利益。他们认为律师协会应该代表律师的利益,而现在的律师协会完全是官方的一个行政机构,而不是律师自己选出来的,所以他们要求北京律师协会直选,就是让律师来直接选举。
主持人:这很有道理。
横河:很有道理,所以北京律师协会就急急忙忙的搞出了一个律师协会的《律协章程》,其实章程里面也说了,律师协会的领导,是应该先推选然后选举的,但他又搞出了一个主席团,只有主席团才能批准谁能够参加选举。那问题是这个律师协会的章程是么出笼的?并没有经过律师们的讨论,也没有经过律师大会来通过。
是由律师协会和司法部门的某些人关起门来制定,制定出来符合他们要求的这个章程,然后用这个章程再来约束。本来律师协会作为一个行业协会来说,百分之百是应该进行普选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大陆律师本身的权益都没有办法得到保证,他怎么可能去帮助那些他们代理的人打人权官司,怎么来保证他们的权益?
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副主席刘慧卿(右), 2日出 席港台法界共同声援中国维权律师记者会,她表示,中共必须尊重国际上对于人权、法制、民主的要求,但是到现在很显然的,中共已经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了。 (中央社)
主持人:律师受当事人的委托,为当事人辩护,这是受法律保障的,那些部门有什么权力超越法律呢?
横河:安汇律师事务所他们整改意见里面就提到这么几条,一条是某某人代理的一个群体案子,就是很多人同时起诉的案子,在美国叫做集体诉讼(CLASS ACTION),就是共同起诉。说是有某两位律师代理的法轮功案子,没有经过批准,没有经过请示,就是没有汇报,所以他违反了重大案例汇报制度。
这个重大案例汇报制度里面规定了很多,比如说法轮功案子是其中的一个,就是这类的案子,以前是不准接,现在是接了以后你必须汇报,得到批准后你才能够去接。所以实际上是一样的,如果不批准你还是不能接。
另外,重大案例的辩护词,你的辩护要点必须经过律师事务所集体讨论、通过把关,甚至要经过司法部门的同意你才能去进行辩护。所以这就牵扯一个问题,现在很多人权律师为法轮功案子作辩护的时候,他作的是无罪辩护,但是它们说你的辩护的这个要点,没有经过讨论,也就是说它可以不让你进行无罪辩护。
那么你要再回过头来看的话,“重大案例汇报制度”当中就有提到,对任何无罪辩护的案例,都要经过司法部门同意。这是很奇怪的!这实际上是把律师能够进行辩护的范围和辩护的程度给严格限制住了,特别是这些人权的案子被严格限制住了。
那谁来管这事情呢?这就很有意思的问题了。就是你汇报,其实并不是汇报给律师协会,是汇报给司法部门的,在中国的司法部门,北京市司法局是归司法部管的,司法部又是属于政府机构的一部分,再往上就归中央政法委员会管,所以是党的机构。党有一个政法委去管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部,也就是说他们都是一家人。
也就是当律师要为一个嫌犯或者是为一个遭到起诉的人辩护的时候,他要去请示的部门,和要起诉他的部门,和将来要判他的法院,实际上是同一家,就变成一家人了,在司法系统里,这就叫做“利益冲突”。司法部门要管律师,律师要去辩护的当事人又要被法院去审判,又要被检察院去起诉,而管这个案子的最终都又归党的政法委管,就变成了一家了。
所以在这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大陆,特别是牵涉到人权问题的时候,这些当事人他是没有权利的,他所走的条条路最后都会归结到同一家去了。所以我们从这一次司法部门,就是律师协会去吊销律师的执照,可以看到实际上他们是同一家的,因为律师协会又归司法局管。
主持人:如果要禁止这些律师介入这些维权的案子,将来会是什么后果呢?
横河:本来在中国大陆司法就是不公正的,它是被党管的,很多年来大家要求中国司法独立,现在有了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打官司,从某种程度上,这种努力已经可以看到一点效果的时候,或者看到一点光明的时候,中共又要把它压下去。
也就是说,在中共统治下的中国司法部门,特别是政法委,是不能容许在司法部门有脱离党领导的独立司法的。
那么,本来不允许独立司法,是在法院和检察院判案子的过程当中,现在他们不容许司法独立,又延伸到为当事人辩护的律师当中,使得律师也不能够在中国司法系统里仅有的一部分,当事人可以通过某种程度取得某种公正的希望也取消掉了。也就是说,让中国的司法部门不可能有任何正义存在,这就是将来取消维权律师执照的一个后果。
而最后导致的后果是什么呢?因为司法部门原来允许社会的矛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脱的,来得到疏散的,来得到放松的,现在这个部门没有了。原来还有一个信访部门,现在信访部门也被封死了,这样社会压力就会越聚集越大。
显然当局党的部门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不让社会矛盾反映出来,但事实上,社会矛盾并不会因为你把维权律师压住了,社会矛盾就不存在了。因为这官司并没有打,这官司并没有得到司法公正,所以会把社会的压力越压越大,最终这个社会的解压阀全部被冲蚀以后,最终就是爆炸。
主持人:观众朋友,听了横河先生的分析后,您有什么感触呢?在中国无钱无势的百姓,希望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寄所有的希望在律师身上,但却是这样的结果。观众朋友,看您能为那些弱势的百姓做些什么,让中国能早日成为法制健全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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