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6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傅潮标/苗栗报导〕好狠的父母!不但对8岁的亲生女儿用打火机烧手,还在罚做伏地挺身时狠踢她脸。苗栗县政府社工员接获通报,紧急将受虐女童安置在寄养家庭,并代为向苗栗地院声请保护令获准。
苗栗地院家事法庭法官调查,35岁刘姓女子与丈夫,在女儿3岁时就曾因疏于照顾,造成女儿被烫伤及左小腿骨折。97年9月,女童当时8岁,生父只因她擅自离家外出,竟用打火机烧她的手,在细嫩的手臂留下灼痕;2个月后,刘女在管教女儿时,罚她做伏地挺身并踢她脸部。
97年12月初,刘女的丈夫又持竹片,将女童的右脚背打到瘀伤;12月11日,女童只因没把洗好的衣物拿去晾,就被刘女持竹片打伤头部、背部与双脚。由于女童的父母先前已有多次施暴纪录,县府与家扶中心社工定期访视女童,发现女童伤痕累累,向法院声请保护令。
法官裁准核发,要求刘女与丈夫不得对女儿的身体或精神有不法侵害行为,也不得骚扰她,保护令有效期间1年。
由于刘女12月11日的施暴行为出手颇重,苗栗县府另诉请苗栗地检署侦办,追究刑责。刘女坦承打伤女儿,但辩称没有造成重伤;检察官侦结,依家庭暴力罪嫌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并请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法规定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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