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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会拟修法 开发型不动产投资风险须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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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6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管中维台北23日电)配合不动产证券化条例修正,行政院金管会研拟修正相关法规,明定受托机构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或资产信托受益证券公开说明书,应揭露开发型标的投资风险等资讯。

不动产证券条例修正案今年 1月21日公布,修正重点将开发型不动产,或不动产相关权利纳为不动产证券化标的。配合这项法令修正,金管会最近研拟修正“受托机构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或资产信托受益证券公开说明书应行记载事项准则”,近期进行法规预告。

修正草案明定,公开说明书封面应刊印警语,以及投资开发型不动产或不动产相关权利比例限制;投资开发型不动产或不动产相关权利计划概况,应记载预定地开发的种类、地点、市场分析、可行性分析、产权调查报告、预定开发时程等资讯。

草案并明定,公开说明书封面应以显著文字揭露不动产投资信托发起人或不动产资产信托委托人、受托机构、不动产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等资讯。

此外,因应封闭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得追加募集,修正草案明定,受益证券概况应就追加发行部分揭露相关资讯,包括基金运用状况等资讯。

根据不动产证券条例修正案第17条规定,募集及私募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投资于开发型不动产或不动产相关权利,不得超过基金信托财产价值一定比率;其一定比率,由主管机关会同相关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分别订定;采募集方式,比率不得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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