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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戒护就医 8万5医药费自己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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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6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良哲/台中报导〕立委颜清标出狱时提及将对受刑人健保问题加以关注,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审理一宗案件,一名受刑人在入狱后6天因疾病而戒护就医,持健保卡到署立彰化医院治疗,竟无法申请健保给付,院方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受刑人给付8万5千多元的医疗费用,法院判决该受刑人必须给付此费用。

立委拟提案 将受刑人纳健保

立委颜清标上月14日出狱,他接受记者访问时曾经提及,在服刑期间得知全台6万4千多名受刑人都未纳入健保,因此在出狱之后,将在立法院提案,希望能修改法令,让受刑人纳入健保体系。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就审理一宗受刑人就医,因无健保给付而衍生的争议。

医院指出,依全民健康保险法第11条第1款及第45条之规定,受刑人自接受刑之执行之日起,即已丧失继续参加全民健康保险之资格,并不得享有全民健康保险之医疗给付。这名受刑人已经入狱6天,虽然是持有效的健保卡前来就医,院方也无法向健保局申请给付,必须由受刑人自行负担8万5千多元的费用。

法官审理之后,认为受刑人应由监狱等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政府也编列预算设置独立之监所医疗体系,以提供受刑人适当之医疗照顾,因此将受刑人排除于全民健保之外,在此法律规定下,就算受刑人有必要以戒护就医方式到医院治疗,也无法享用健保,必须自付医疗费用。法官因此判决这名受刑人败诉,必须负担8万5千多元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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