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三读 被告可拒绝声押庭深夜讯问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6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12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施行法部分条文,法院于受理羁押声请后,若到深夜仍未讯问完毕,被告得请求翌日日间讯问,明年开始施行。
现行法律仅规定,除非经受询问人明示同意、经检察官或法官许可者或有急迫情形者等,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询问犯罪嫌疑人,不得于夜间行之。
现行条文规定,法院于受理羁押声请后,应即时讯问,三读通过条文增订,但到深夜(午后11时到翌日午前8时)仍未讯问完毕,或深夜始受理声请者,被告、辩护人及得为被告辅佐人之人,得请求法院于翌日日间讯问。法院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司法院秘书长谢文定于条文初审时,提出书面报告表示,法院受理检察官声请羁押案件,若于深夜讯问被告,恐有疲劳讯问争议,为尊重人权,有必要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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