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惊:1948年中国政府高官学历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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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中国政府高官的学历一览 (部分)
  
  中央银行总裁:刘攻芸—-伦敦经济学院博士
  
  行政院长:翁文灏 —–比利时鲁文大学博士
  
  外交部长:王世杰—-伦敦大学经济博士,巴黎大学法学博士
  
  驻美大使:胡适—-哥伦比亚大学博士  
  
  教育部长:朱家骅—–柏林大学博士
  
  司法部长:谢冠生—-巴黎大学法学博士
  
  交通部长:俞大维——哈佛大学博士
  
  社会部长:谷正纲——柏林大学博士
  
  卫生部长:周诒春——耶鲁大学硕士
  
  粮食部长:关吉玉——柏林大学博士
  
  考试院长:张伯苓——哥伦比亚大学毕业,芝加哥大学名誉博士
  
  司法部长:王庞惠——耶鲁大学博士
  
  立法院长:孙科——哥伦比亚大学硕士
  
  最高法院院长:谢赢洲——巴黎大学法学博士
  
  上海市长:吴国桢——-普林斯顿大学博士
  
网友幽默跟帖:

原来, 我们的民族曾经也那么充满希望!!!

党校学历有没?

我们基本没有会外语的。

好像没有中国国民党党校毕业的
泥杆子三代整的还是假博士

谁能把1958年在这些官位的学历发上来?一定令人绝望。

是谁断送了民众的希望?都怨老蒋。

文化人干不过泥腿子

那是一个令人怀念的时代!恨老蒋不能斩草除根!

越想越恨张学良。

我们生于乱世,一度,被洗脑,还以为全世界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清醒过来才发现现实多么残酷,张公子是这个民族的罪人!

我们有D校博士啊 比他们厉害多鸟

书生哪斗得过流氓

一声叹息

我觉得当年中国人是瞎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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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帮农民、流氓无产阶级为了分得利益害了整个华夏民族

一代又一代的泥腿子前仆后继,整个文明现在没有半点高尚和优雅的感觉

49之后土匪掌握了中国

怎么没有中丫裆校的学历?

抗战胜利前后,国府进一步任用各类专才专家治国,名流学者云集,蔚为大观。
看看民国时期部分外交界牛人.

陆征祥(1872—1949)

字子欣,上海人,毕业于广方言馆和同文馆,随清朝驻俄、德、奥、荷四国钦差大臣许景澄在驻俄使馆任翻译,此后即一直在外交界服务,成为中国第一代职业外交家。民国成立前,陆已升任驻俄公使。辛亥革命后,应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总理唐绍仪力邀出任第一任外交总长。他吸取西方外交事务管理经验,组织建制外交部,革除时弊,创建了中国外交人才培养体系,因此,说到中国外交的现代化,陆征祥功不可没。巴黎会议期间,当时的中国政府逼他和代表团在辱国丧权的《凡尔赛和约》上签字,他和代表团的团员没有签。但回国后,山东省的“民众代表团”天天到外交部缠住他不放,说因为陆代表不签字,日本人便报复山东人,使他们苦不堪言。陆征祥诚恳地对他们说:“政府令我签字,我没有签,结果得罪了政府,也得罪了山东同胞。我若签了,则得罪了全国同胞。诸位请想想我是否该签。请诸位回去后对山东同胞说:我陆某愿和山东人民一起受苦。” 巴黎和会使陆征祥的外交报国理想彻底破灭。“弱国无工艺,弱国无外交”,他在回忆录中悲愤地写道。1921年,他递交了辞呈,决意离开外交部;1926 年,他夫人去世;1927年10月他在比利时圣安德鲁修道院正式成为一名修道士,1949年1月逝世于该修道院。

  梁如浩(1863-1941)

广东香山唐家村(今属珠海)人。1874年赴美留学,为清廷第三批幼童留美生。1881年入史梯文工学院旋被召返国。1885年入驻朝鲜通商事宜大臣袁世凯幕。1894年返国后,历任关内铁路运输处处长、北宁铁路总办等。1905年任驻荷兰公使陆征祥随员。后纳赀升为候补道。1907年任奉锦山海关道兼山海关内外铁路总办、天津海关监督、上海海关道等。次年任外务部右参议、外务部右丞兼奉天左参赞。1911年被委为袁世凯内阁邮传部副大臣,未就。广东独立后,任军政府交通部部长。1912年9月任陆征祥内阁外交总长,旋辞职。后不问政事。1921年任出席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高等顾问。同年北方大旱,致力于救济灾民。1922年9月任接收威海卫委员会委员长,负责接收事宜。1924年卸职。晚年任天津华洋义赈会会长。1941年10月14日在天津去世。

  孙宝琦(1867—1931)

字幕韩。浙江杭州人。年轻时便有经世之志,1886年起,历任直隶道台、顺天府尹、驻外公使等职。1902年,出使法兰西,力主效法日本图自强。1907年出使德意志,筹措讨还青岛事宜。1909年回国,任津浦路公办,曾疏请录用党人,罢宦官。1911年升山东巡抚。武昌起义后,一度宣布山东独立,任都督。 1913年9月任外交总长。次年代国务总理。1915年日本提出“二十一条”后,即辞职。次年出任审计局长,此后历任财政总长兼盐署督办,经济调查局总裁等。1924年任国务总理兼外交委员会委员长,任内竭力维护国家利益和主权。后任汉冶萍钢铁公司及招商局董事长,中法大学董事长。1931年2月在上海病逝。年64岁。

  唐绍仪(1862-1938)

字少川。生于广东香山(今中山市)。1874年被清政府选派到美国留学。1885年到天津税务衙门任职。随后被派往朝鲜办理税务,成为清政府驻朝鲜大臣袁世凯的书记官和得力助手。1904年以清政府议藏约全权大臣身份,先后两次与英国办理交涉,签订《续订藏印条约》,使英国确认中国对西藏地方的领土主权。武昌起义后,充当袁世凯内阁全权代表,于1911年底开始与民军全权代表伍廷芳举行议和谈判,达成在湖北、陕西、安徽、江苏、奉天等地的停战协定。后继续与伍廷芳秘密磋商关于清帝退位的优待办法,以及孙中山的辞职和由袁世凯继任的各项问题。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为第一任内阁总理。经孙中山同意,他加入了同盟会。1912年3月到南京组织新内阁,4月迁往北京。唐力图推行责任内阁制,同袁世凯的意图不能相容,被迫弃职离京。1917年参加广州护法军政府,任财政总长,后为七总裁之一。曾参与与北京政府代表举行的议和谈判。1920年后退居家乡。1931年5月任广州国民政府常务委员。九一八事变后,任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国民政府委员。1932年任西南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兼中山县县长。日本侵占上海、南京后,策动其出任伪政权首脑,未成事实。后在上海寓所被国民党军统特务刺杀身亡。

  伍廷芳(1842-1922)

字文爵,号秩庸。广东新会人。其父伍荣彰在南洋经商。伍廷芳于1842年 7月30日生于新加坡。1845年随父归国,十三岁往香港入圣保罗书院,1861年毕业,任香港高等审判厅翻译。1874年留学英国林肯法律学院,三年后获大律师资格,到香港任律师、法官。1896年任清政府出使美国、西班牙、秘鲁大臣。1902年回国,先后任修订法律大臣、会办商务大臣、外务部右侍郎、刑部右侍郎等职。1911年10月武昌起义后,伍廷芳在上海宣布赞成共和,并两次致函清廷,劝告清帝退位。12月被南方独立各省推为民军方面的议和全权代表,与袁世凯派出的代表唐绍仪在上海正式举行南北议和谈判。次年 1月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协助孙中山制定和颁布一些符合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法制和法令。袁世凯篡权时,退居上海,反对帝制。1916年11月出任段祺瑞内阁外交总长。1917年,在以美、日帝国主义为背景的“府院之争”中,伍站在黎元洪一边,于5月任代总理,协助黎免去段祺瑞的总理职务。6月,因拒绝在黎元洪解散国会的命令上副署,被免去代总理职务。1917年 9月伍廷芳到广州,被孙中山任命为护法军政府外交部长。次年5 月改任军政府七总裁之一,兼任外交和财政部长。为抵制桂系的黑暗统治,他脱离军政府,携印信、税款于1920年 4月前往上海。伍廷芳从现实斗争中改变了对孙中山的态度,日渐与孙中山紧密合作。11月随孙中山回广州,恢复军政府。次年 5月孙中山任非常大总统,任命他为外交兼财政部长,并一度代行总统职务。1922年 4月兼任广东省省长。他积极支持孙中山出兵讨伐直系军阀。6月16日陈炯明叛变,伍廷芳坚定地站在孙中山一边。17日亲登永丰军舰与孙中山会晤,接受指示,通告各国驻广州领事,希望他们严守中立,勿助叛军。但英、美等国置之不理,仍助叛军夺取广州。他愤而病发,于6月23日在广州逝世。

  汪大燮(1860年—1929)

字伯唐,又字伯棠,钱塘人。清光绪十五年 (1889年)举人,以捐班任内阁中书,升翰林院侍读、户部郎中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经张荫桓保荐先后任外务部员外郎、右丞等职。二十八年十一月任留日学生监督。次年任外务部参议,旋任驻英公使。三十二年转外务部右侍郎。次年奉派去英国考察宪政。三十四年调任邮传部左侍郎。宣统二年(1910年)任驻日公使。辛亥革命后,奉调回国。民国2年(1913年)9月,任熊希龄内阁教育总长,参加进步党。次年3月,任平政院院长;5月,袁世凯设参政院,任副院长,后反对袁世凯称帝,辞去职务。5年6月,任段祺瑞内阁交通总长。次年 7月,张勋复辟失败,再任段祺瑞内阁外交总长。8年2月,创议组织“国民外交协会”,当时理事长梁启超在国外,由汪大燮代理。徐世昌任总统时,设立外交委员会,任汪大燮为委员长,参与审议巴黎和会有关中国外交事件。11年11月任国务总理兼财政总长,因北洋军阀派系相争,不到一月即辞职。14年8月又出任外交委员会委员长。17年张作霖撤兵出关时,与王士珍等组织北京临时治安维持会。晚年弃政办学,创办平民大学、红十字会等。在民国政界中,与孙宝琦、钱熊训合称“浙江三老”。晚年热心教育,创办北京平民大学,任董事长兼校长,并致力于红十字会等慈善事业。编有《英国宪政丛书》、《分类编辑不平等条约》。

  颜惠庆(1877-1950)

字骏人。江苏上海人。早年毕业于上海同文馆,后去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留学。回国后曾任圣约翰大学英文教授,商务印书馆编辑,清朝驻美使馆参赞。1909年任外交部股长。1910年兼清华大学总办。1912年任北洋政府外交次长。1913年出任驻德国公使,后调任丹麦、瑞典等国公使。1919年任中国出席巴黎和会代表团顾问。1920年8月,任北京政府外交总长、内务总长等职。1926年春,曾任国务总理并摄行总统职务。1927年移居天津,任天津大陆银行董事长、自来水公司董事长等职。南京政府成立后,先后任驻英大使、驻苏大使,出席国际联盟大会首席代表。抗日战争爆发后,在上海从事慈善和教育事业。1949 年2月,为反对蒋介石继续内战,和章士钊、邵力子、江庸等以私人资格到北平、石家庄与中国共产党商谈和平。上海解放后,主持上海临时救济委员会及中苏友好协会筹备等工作。同时,应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等职。1950年5月在上海病逝。  

  王正廷(1882-1961)

字儒堂,浙江奉化人。1896年考入天津北洋西学堂。1901年进海关任职。1905年赴日本筹设中华基督教青年协会分会,加入同盟会。1907年赴美国留学,1910年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律系后,留耶鲁大学研究院深造。1911年回国。武昌起义爆发后,任黎元洪都督府外交司司长,12月任临时参议院议员。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任唐绍仪内阁工商部次长兼代总长。7月辞职回上海任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总干事。1913年4月当选为参议院议员及副议长,一度代理议长,因袁世凯以暴力压迫国会和议员,被驱逐出北京。1916年袁世凯死后,国会恢复,继任参议院副议长。1917年赴广州参加护法运动,9月署理军政府外交总长。1919年为中国出席巴黎和会全权代表之一,坚持拒签对德和约,获得国内舆论好评。1921年到北京就任中国大学校长,这一职务长期连任。1922年3月任“鲁案”善后督办,12月同日本签订“鲁案协定”,并办理移交胶澳管理手续。12月11日被黎元洪任命为代理国务总理兼外长,至月底结束。1923年3月任中俄交涉督办,至1924年5月与苏联代表签订“中俄协定”。未久先后两度任外长,一度兼财政总长。1927年夏任陇海铁路督办。 1928年6月王正廷任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等职。10月与日本代表谈判“济案”问题,未能取得进展。其后曾与美、英、法、德等国订立“新关税条约”,争取到西方国家一些让步,但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他执行蒋介石对日妥协政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1931 年“九.一八”事变后,被迫辞职。1936年8月出任驻美大使。1938年9月奉调回国,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和国民政府委员。抗战胜利后回上海,任上海市参议员、全国体育协进会理事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交通银行董事等职。1949年初去香港,任太平洋保险公司董事长等职。1961年5月21日在香港病逝。

  黄郛(1880—1936)

浙江绍兴人.原名绍麟,字膺白。1904年春,入浙江武备学堂,不久被选派留学日本,就读于东京振武学校。次年加入同盟会。1907年结识蒋介石、张群。次年转入日本陆军测量局地形科学习,1910年毕业回国,在清廷军咨府任职。 1911年武昌起义后被陈其美招往上海,参与上海光复,任沪军都督府参谋长兼沪军第二师师长,委蒋介石为第五军团团长,并与陈其美、蒋介石订为“盟兄弟 ”。次年改任江苏都督府参谋长,迎合蒋介石意,主动解散所部军队。“二次革命”失败后逃亡日本,后赴美国。1915年底护国战争起,由美返国,在上海参与谋划浙江反袁军事。后定居天津,与北洋政客过往从密。1921年出任北洋政府参加华盛顿会议的代表团顾问。1923年2月入张绍曾内阁,署理外交总长,随后又历任高凌尉、颜惠庆内阁教育总长。1924年参加冯玉祥领导的北京政变,代理内阁总理,并摄行总统职权。国民革命军大破北洋军阀,黄郛草拟国民军通电,以表拥护之情。1926年,应蒋介石之邀赴沪共商大计,并任上海特别市市长,不久即引退。后又受命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1928年,因天津五三惨案,引咎辞职,并携眷居于莫干山。筹设莫干小学,建造藏书楼,成立农村改进会,以回报社会。1933年,国民政府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设立,出任委员长。1935年托病避入莫干山,次年病死于上海。著有《欧战之教训与中国之将来》,《战后之世界》等。

  顾维钧(1888—1985)

字少川,1888年1月29日生于上海嘉定,初入旧式私塾,后于1899 年考入上海英华书院 ,1901年考入圣约翰书院。1904 年自费赴美留学,入纽约库克学院。一年后考入哥伦比亚大学文科,毕业后攻读政治学研究生。1909 年获硕士学位,1912 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同年经唐绍仪介绍,回国任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的英文秘书兼外交秘书。1915 年获悉中日“二十一条密约”,无奈之下将其泄露,以期获得舆论的支持而为中国争夺权益。同年赴美国任驻美公使。1919年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赴巴黎参加巴黎和会。会上日本政府要求以战胜国的身份接管战败国德国在中国山东的一切权益。顾维钧为此准备了《山东问题说贴》并发言,将山东比喻为西方人不可放弃的耶路撒冷,震撼整个欧美,扭转了舆论形式并博取列强同情。后由于意大利退出和会,英法美害怕日本的退出威胁生效而导致和会流产,于是将山东割让给了日本。此时中国代表团团长陆征祥因畏难而擅离职守,离开巴黎。因此顾维钧实际上暂摄团长职权,在他的主持下,中国代表团拒绝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 1920年顾维钧改任驻英国公使。1927年回北京组阁,出任北洋政府总理五个月零三天。国民革命军基本统一全国后,顾维钧加入国民政府。1931年“ 九.一八”事变后受政府委派,参加国际联盟李顿调查团。不畏日本阻挠甚至生命恐吓,坚持进入中国东北实地考察并且独立进行了许多工作,向调查团提出了揭露日本侵略行径的长篇备忘录,对调查团施加影响,为中国博取利益。后长期出任驻美大使,为中国抗日战争在美国奔走呼号,争取援助。1945年6月26日代表中华民国政府首先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宣布联合国正式成立。国共内战中继续驻节美国,1948年共产党公布内战战犯名单,顾维钧列第二十二位。战后于 1957年出任国际法院法官、副院长。1967年退休。1985年顾以98岁高龄在纽约寓所逝世。晚年口述了计13卷,600余万字的《顾维钧回忆录》。

  沈瑞麟(1874—?)

字砚裔,浙江吴兴人。举人出身。 1902年任驻比利时公使馆随员。1908年代理驻德公使馆二等参赞,兼任万国保护文艺美术版权公会会员。1909年内调清政府外务部,任参事上行走。 1910年任驻奥地利公使。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仍任驻奥地利公使。1917年8月,北京政府对奥地利宣战时回国。1918年8月至1920年 9月,任和约研究会副会长。1921年任华盛顿会议中国代表团顾问。1922年1月,任外交部次长,并兼任外交委员会会长,7月代理部务。1923年3 月,派为蒙疆善后委员会委员。1925年2月升任外交部总长,兼任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委员长。1927年6月任内务部总长。1928年督办京都市政事宜。次年随张作霖退往关外,1929年任中东铁路理事,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公署参议。后投伪满政府,1932年任伪满北满铁路首席理事,伪满宫内府大臣,1935年任伪满参议府参议,祭祀府副总裁。

  胡惟德(1863-1933)

字馨吾,浙江吴兴人。少年入上海广方言馆就读。1888年戊子科以算学中举人。1890年随薛福成出国,任驻英国使馆翻译学生,继升随员,三年期满后任驻美国使馆参赞。1896年任驻俄国使馆参赞。1902年2月,任代办使事;同年7月以三品卿衔派充出使俄国钦差大臣。1907年9月,内调外务部右丞。1908年3月任使日本钦差大臣。1910年派兼任海牙国际法院中国委员;5月再度内调升外务部右侍郎;7月迁左侍郎,兼税务大臣帮办。1911年10月,任袁世凯内阁外务部大臣副大臣署理外务部大臣。1912年3月底,北京政府任命为税务处督办,唐绍仪内阁外交部次长;1912年11月任驻法国公使兼驻西班牙、葡萄牙全权公使。 1914年起,专任驻法国公使。1920年9月,任驻日本公使。1922年6月,免职回国待命,改派为毛革改良会会长,三个月后改任外交部太平洋会议善后委员会理事。1926年3月,出任贾德耀内阁外交部总长,兼关税特别会议全权代表;4月兼署国务总理并摄行临时执政。1927年1月任顾维钧内阁内务部总长;6月代理国务总理;11月任平政院院长及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1918-1928年四次连任海牙国际法院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1933年11月 24日病逝于北平。终年70岁。

  施肇基(1877—1958)

字植之,浙江余杭人。早年就读上海圣约翰书院。1893年赴美国,任驻美使馆翻译生。1897年入美国康奈尔大学学习,1900年获文学硕士。1902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1903年任任湖广总督张之洞洋务文案兼鄂省留美学生监督。1905年随端方等五大臣出洋考察,任一等参赞。1906年署邮传部右参议兼京汉铁路局总办,并应考试,得法政科进士。1907年调任京奉铁路局会办。1908年任吉林西北路兵备道兼滨江关监督。1909年升任吉林交涉使。1910年调任外务部右丞。1911年转任外务部左丞。旋出使美、墨、秘、古等国。1912年4月任中华民国唐绍仪内阁交通总长兼署财政总长。1913年任大总统府礼官。1914年6月任驻英国全权公使,出席巴黎和会,为中国五位全权代表之一。1920年9月任驻美国全权公使,曾出席华盛顿会议。1923年1月任张绍曾内阁外交部总长,4月辞职,回任驻美公使。1925年任中国出席关税特别会议全权代表。1926年5月任外交部总长,未赴任。1928年7月任国民政府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董事。1929年1月再任驻英公使,次年出席国际联盟会议,任中国全权代表兼国联理事会全权代表。1931年9月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11月任国民政府委员。1933年1月再任驻美公使,1934年任出席日内瓦国际禁烟会议中国全权代表。1936年使馆升格,任驻美大使。1937年5月辞职回国。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国际救济会宣传组主任兼上海防疫协会董事长。1938年6月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0年12月任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1年赴美,任中国物资供应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46年6月任出席旧金山会议中国代表团高等顾问。1948年至1950年任国际复兴开发银行顾问委员会委员。 1958年1月4日在美国逝世。终年81岁。著有《施肇基回忆录》。

  蔡廷干(1861-1935)

字耀堂。广东省香山县上恭都上栅村人 。 1873年,蔡廷干被选派为第二批三十名幼童赴美留学。1881年蔡廷干奉调回国后,分配到“大沽水雷学堂”学习。1884年,毕业后被派往福建水师。 1885中参加了中法之战。1894年参加中日甲午海战。1907年蔡廷干任北洋水雷艇队统领。1910年2月24日任海军筹办处参赞厅二等参赞兼第四司司长,补授海军正参领,又授予“三品京堂候补并加二品衔”,任袁氏的“海军副官”,专责协助袁氏一切外事活动。1912年2月,袁世凯正式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在稍后时期,袁世凯擢升蔡廷干为“高等军事参议,海军副司令兼大总统府副礼官“并授予“二等嘉禾勋章”。同年11月20日授海军中将。1913年2 月12日特授予勋四位,后派充盐务嵇核总所总办,税务处会办。袁世凯死后,蔡氏退出政坛在京都闲住。段模瑞执政以后,蔡廷干又得到北洋政府的重用。段棋瑞在1917年10月7日授予他“二等宝光嘉禾章”,1918年5月20日委他为“修改税则委员会主任 ”兼全国税务学校校长,10月又授予“大缀宝光嘉禾勋章”,年底又任命为“总统府副大礼官”而重返总统府工作。1919年1月,出任“敌国侨民遣送事务局会办”,4月20日任“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9月,北洋政府又授予“一等大绥嘉禾章“,10月授予“一等文虎章”,1920年1月又授予“一等大缀宝光嘉禾章“。1922年10月11日晋授勋四位。1926年杜锡珪内阁成立,蔡廷干担任了外交总长,1926年10月9日授海军上将,杜辞职后,蔡一度代理内阁总理一职。1927年5月,北京政府发生财政恐慌,蔡氏遂辞职到大连隐居,从此退出政坛。1935年9月20日,蔡廷干病逝于北平。

  刘玉麟(1862-1942)

字运道,号葆森,广东香山人。幼学于上海广方言馆,1875年赴美,为中国第四批赴美幼童留学生之一。1881年回国后,入天津北洋学堂习医,后因病辍学;病愈,改任天津电报学堂教习,并被李鸿章聘为家庭教师。1886年派充驻纽约领事馆翻译官。1889年调任驻美使馆翻译官。嗣任直隶候补道、洋务局总办、北洋大臣洋务文案。1893年派为驻新加坡总领事馆翻译官。逾年,署理新加坡总领事。1898年派为驻比利时使馆二等参赞,代办驻比利时出使大臣事务。后派充澳大利亚总领事,任满调外务部丞参上行走。1909年1月,赴上海参加万国禁烟会议,外务部任为首席专员,1910年补授外务部右丞,9月任出使英国大臣。翌年,英国剑桥大学赠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民国成立后,1913年12月,再任驻英全权公使。1914年6月,辞驻英职公使。1917年9月,任广州军政府陆海军大元帅高等顾问。后任两广盐运使,逾年解任。1922年8月,任为粤海关监督兼广东交涉员。1923年1月离任,隐居澳门,聘为澳门政务会议华人议员。1929年2月,任中山县第一区自治筹备所所长。1930年随唐绍仪卸县长而同时解任,回澳门寓居。1942年1月27日在澳门逝世。终年 80岁。

  伍朝枢(1887-1934)

字梯云,广东新会人,生于天津。伍廷芳之子。1897年随父赴美国,15岁入西方高等小学。17岁升入大西洋城之高等学校。1905年毕业返国,任广东劳工局及农工实业局委员。1908年又以官费派送英国留学,入伦敦大学研究法律,1911年毕业,获法学士学位,旋入林肯法律研究院,获大律师资格。1912 年由英返国;5月任湖北都督府外交司司长。1913年被选为第一届国会众议院议员。国会解散后,任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兼外交部条约审查委员会委员。 1915年任政事堂参议兼外交部参事。1917年赴粤参加护法运动。1918年任广东军政府外交部次长兼总务厅厅长。1919年春,代表广州政府赴法国,参加巴黎和会。1921年5月,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时,被任为外交部次长。1923年6月,任广东大元帅府外交部部长。1924年2月,中国国民党改组,任中央党部商务部部长。1925年3月,任广东军政府外交部部长;7月任广州国民政府委员、司法委员会主席兼广州市政委员长;11月任司法调查委员会主席。1926年1月,被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1927年5月,任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兼中央政治会议委员。1928年2月辞职,赴欧美各国考察。1929年1月,任驻美公使。1931年5月,美国密苏里大学赠以法学博士学位;6月回国,任广东国民政府委员;11月任广东省政府主席;12月南京国民政府任命为司法院院长,未就职;1932年3月,就任琼崖特区长官;5月任国民政府委员;1934年1月3日病逝于香港。年47岁。

  王宠惠(1881-1958)

字亮畴。广东东莞人。其父王煜初是香港基督教堂牧师。王宠惠幼年在香港上小学、中学。1900年毕业于天津北洋大学堂法科。1901年留学日本。1902年转赴美留学,获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又取得英国律师资格。1904年在纽约协助孙中山撰写《中国问题的真解决》英文稿。1911年在广州加入同盟会。参与筹措经费发展会员的工作。武昌起义后,任民军代表伍廷芳的参赞,并出席在南京召开的各省代表会议,被推为副议长。1912年1月任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总长。3月改任唐绍仪内阁的司法总长。6月因忿于袁世凯的独裁,与同盟会阁员一起辞职。不久往上海,在孙中山创办的铁路总公司任顾问。1916年5月任西南反袁护国军军务院外交副使。1917年赴北京任法律编纂会会长,1920年改任大理院院长。次年10月被派为北京政府全权代表之一,出席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太平洋会议。1922年6月后任颜惠庆等内阁的司法、教育总长,一度兼代总理。9月19日,王宠惠在直系军阀吴佩孚等支持下,改组内阁,署理国务总理。人们称这届内阁为“好人政府”。由于另一直系军阀曹锟的反对,被迫于11月29日下台。1923年被国际联盟选为海牙常设国际法庭正法官。1927年6月出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部长。次年8月任国民政府委员、司法院院长。1929年任国民党第三届中央监察委员。1931年5月,再次出任海牙常设国际法庭正法官。1936年,全国抗日运动高潮时回国,赞成西安事变和平解决。1937年3月起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曾一度兼代主持行政院院务。抗日战争爆发后,曾以外交部长名义发表抗日声明。其后,蒋介石推行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王宠惠从外交上予以配合。1941年后改任国民党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1943 年11月随蒋介石访问印度和出席开罗会议。1945年4月出席在美国旧金山召开的联合国宪章制宪会议。1946年11月出席蒋介石非法召开的国民大会,并参与《中华民国宪法》的制订工作。未久,再任司法院院长。1949年去香港,后转赴台湾,1958年3月15日在台北病逝。

  郭泰祺(1889-1952)

字复初、葆东,湖北崇阳人。幼年在武昌读书,1904年考取留美公费生,就读于宾夕法尼亚大学,专攻政治学。1911年获博士学位。回国后,先后担任湖北军政府秘书,北京政府副总统黎元洪的英文秘书,首席英文秘书和外交部参事,开始踏上外交舞台。1917年因反对解散国会而辞职,南下广州参加孙文的护法战争,任广东大元帅府参事。1919年郭泰祺作为中华民国代表团的专门委员,出席了巴黎和会,周旋于欧美各国外交官员中,崭露头角。1923年任广东军政府的外交部次长。1927年任江苏交涉员兼上海政治分会委员。1928年人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上海办事处国际组主任。1929年出任中国驻意大利公使。 1932年担任国民党外交委员会委员,并被选派为中国首席代表,在上海与日本代表议订《淞沪停战协定》。作为128事变调停交涉的首席代表,因此被反日民众殴打。同年9月出任驻英国公使,1935年改任驻英国大使。郭泰祺的外交生涯一帆风顺,步步高升。曾三次代表中国出席国联会议。抗日战争期间,由于郭泰祺与汪精卫的关系密切,蒋介石于1941年4月将郭泰祺内调回国,委任他为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同年12月因被免去外交部长,任最高国防会议外交委员会主席。1945年国民党六大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再度复出,于1946年赴伦敦参加第一次联大会议,出任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首任中国代表。后任驻英及巴西大使。晚年旅居美国加州。1952年2月29 日,郭泰祺在美国病逝。

  宋子文(1894-1971)

原籍广东省文昌县。1894年12月4日生于上海。父宋嘉树早年留学美国,一度在上海当传教士。宋子文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继入美国哈佛大学经济系。 1917年回国后受盛宣怀之聘,任汉冶萍公司驻上海总办事处秘书等职。1923年10月赴广州任孙中山大元帅府英文秘书兼两广盐务稽核所经理。1924年 8月任中央银行行长。其后调任广东省政府商务厅长。后又升任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兼任广东省财政厅长。1926年1月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任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央商务部长。1926年12月前往武昌。次年初先后任武汉国民政府委员。常委。1928年2月,被任为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长,随之任中央银行总裁。1929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以后又连任三届。1931年6月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12月与蒋介石同时下野。 1932年宋子文再任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一度代理行政院长。1933年10月后辞去政府职务,专门从事财政金融活动。次年4月兼任中国银行董事长。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发生,宋赞成和平解决,与宋美龄往西安同张学良、杨虎城及中共中央代表等进行谈判。抗战爆发后,任中国银行董事会主任。1940 至1942年充任中国常驻美国代表,为中国争取美援。1942年10月返国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1945年4月同中国共产党代表董必武等联合组成中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旧金山会议。6月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兼外交部长。1946年1月任最高经济委员会委员长。10月再任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长。1947年9月,改任广东省政府主席。11月兼任广州行营主任。1949年1月去法国,随后侨居美国纽约。1971年4月25日病逝于美国旧金山。

  王世杰(1891—1981)

字雪艇,湖北崇阳人。早年就读于湖北优级师范,结业后入天津北洋大学采矿冶金系。辛亥革命后任湖北都督府秘书。1912年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时,参与组建国民党鄂支部,任组长。后在武昌创办《经济杂志》。1913年赴欧留学,先后入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1917年毕业获政治经济学士学位。后转赴法国,入巴黎大学,1920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巴黎和会时,曾代表旅欧同学会求见中国代表,阻止签约。回国后任北京大学教授兼法律系主任。1927年6月,任南京国民政府法制局局长;12月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1928年10月,任海牙国际仲裁所裁判官。1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员。1929年3月,任武汉大学校长。1933年4月,出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部长。1934年10月,建任伦敦中国艺术国际展览会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1935年11月,任国民党第五届候补中央监察委员。1938年1月任军事委员会参事室主任。6月任国民参政会秘书长。1939年11月至1942年12月,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 1941年至1943年,任中央设计局秘书长。1943年9月当选第三届国民参政会主席团主席;1944年11月,再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1945年 7月任外交部部长。1947年4月,任国民政府委员,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9月任出席联合国大会第二届会议首席代表;1948年3月,当选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9月任出席联合国第三次大会首席代表;1949年去台湾。1950年3月任“总统府”秘书长。1958年7月,任行政院政务委员。 1962年4月,任中央研究院院长。1970年4月,改任“总统府”资政。1981年4月21日,病逝于台北,终年90岁。著有《比较宪法》、《中国奴婢制度》;主编《故宫名画三百种》、《艺苑遗珍》等。

  徐谟(1893-1956)

字叔谟,笔名平章,江苏吴县人,祖籍河北。童年就学于当地的兰陵学堂,11岁时跟随父赴上海人南洋公学附属小学读书,后来升人南洋公学。1914年入天津北洋大学法科,常被推选为国语讲演会会长、英语辩论会会长。1917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后由天津回到江苏,在江苏省省立扬州第八中学任英语教师。1919年9月,应外交官招聘考试,以第一名被录取。1920年4月,被派往驻美使馆见习,并在华盛顿大学就读,获法学硕士学位。1921年至1922年,在一战战后事宜的华盛顿会议上,担任中国代表团的秘书。1922年7月回国,受聘于天津南开大学,在政治系担任法学、政治学教授。1925年当选为文科主任。并兼《益世报》的主编。 1926年上海特区法院成立,被选为推事。1927年奉调任镇江地方法院院长。1928年3月,任国民政府外交部参事;4月调任外交部第一司司长;6月调任第三司司长。1929年1月,任外交部欧美司司长,5月兼任外交部驻上海交涉员。1931年兼任中央政治大学外交系主任。同年1月,代理外交部常务次长。1932年6月,任外交部政务次长。1933年10月,任考试院典试委员会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委员。1941年7月,出任中国驻澳大利亚公使。 1943年墨尔本大学授予他名誉法学博士学位。1944年11月,任驻土耳其大使。1945年4月,赴华盛顿出席联合国法律专家委员会,参加起草国际法庭章则,并任旧金山联合国组织会议中国代表团顾问。1946年当选为联合国海牙国际法院大法官。1948年他任职三年后又连选连任。1956年赴西班牙参加国际法学会,当选为大会副会长。1956年6月28日在荷兰海牙逝世。终年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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