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杰姆在上面写日记。”
“记日记——杰姆连字也不会写啊。”
“就算他不会写吧——他可以在衬衫上做些符号,不是么?只要我们用一只旧白铁皮调羹,或者用一片箍桶的旧铁条为他做一枝笔就行了。”
“怎么啦,汤姆,我们不是可以从鹅身上拔一根毛,就能做成一枝更好的笔,并且更快便能把笔做成么?”
“囚犯可没有鹅在地牢周围容他拔毛做笔啊,你这个笨蛋。他们总是用最坚硬、最结实、最费劲的东西,像旧烛台啊,或是能弄到手的别的什么东西,用来做成笔。这就得花好多个星期、好多个月才能锉成笔,因为他们非得在墙上锉。就算是有一枝鹅毛笔吧,他们也不会用,因为这不合乎规矩嘛。”
“好吧,那么,我们用什么来给他做成墨水呢?”
“很多人是用铁銹和眼泪做的。不过那是庸庸碌碌之辈和娘儿们的办法,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用的是他们自己身上的鲜血。这是杰姆可以干的。在他要送出具有一般神秘性质的小小的通常的信息,将叫全世界都知道他如今被囚在何地何处,他就可以用叉子刻在一只白铁盘子背后,并且把这个从窗子里扔将出来。铁面人1就是这么干的,这也是个顶呱呱的办法哩。”
1诺顿版注:这是汤姆喜爱的又一个传奇人物。大仲马在《勃拉格龙伯爵》中写他是个神秘人物,戴铁的面罩,1703年死于巴黎的巴士底监狱。
“可杰姆并没有白铁盘子啊,他们是用平底锅给他送吃食的。”
“这不费事,我们可以给他几只。”
“没有人看得懂盘子底上的东西嘛。”
“这无关紧要,哈克.芬。要紧的是他必须在盘子底上写好了,然后扔将出来。你根本不必非得读懂不可。囚犯在白铁盘子上或者在别的东西上写的,你看不懂的,要占半数呢。”
“那样说来,白白扔掉些盘子有什么用处呢?”
“啊,谁管这些闲事,又不是囚犯自己的盘子。”
“可盘子总是有主的,不是么?”
“好吧,有主又怎么样?囚犯哪管那是哪个人的——”
他说到这儿就收住了,因为我们听到了吃早饭的号角声吹响了。我们就跑回家来。
那天一个上午,我借了晒衣服绳子上一条床单和一件白衬衫。我又找到了一只旧口袋,就把这些东西装了进去。我们又下去找到了狐火,也放到了里面。我管这个叫借,因为我爸爸一向这么个叫法。不过汤姆说,这不是借,是偷。他说他是代表了囚犯的,而囚犯并不在乎自己究竟是怎样把一件东西弄到手的,反正弄到了手就是了,也没有谁会为这个怪罪他。一个囚犯,为了逃跑而偷了什么,这不叫犯罪。因此,只要我们是代表了一个囚犯的,那么,为了叫我们逃出牢笼,凡是有用处的,都可以偷,并不算什么犯罪。汤姆这么说。说这是他的正当权利。因此,当我们是代表了一个囚犯的,那我们就完全有这个权利偷这里任何有一点点儿有用处的东西,为了好逃出牢狱。他说,要是并非囚犯的话,那就大不一样了。一个人不是囚犯却偷东西,那他便是一个卑鄙下流的人。因此我们认为,这里手边任何一样东西,我们都可以偷。可是在这么讲了以后,有一天,他跟我庸人自扰地吵了一架。那是我从黑奴的西瓜地里偷了一个西瓜吃了,他逼着我前去,还给了黑奴一角钱,也没有对他们说明是付的什么钱。汤姆说,他的本意是说,我们能偷的,是指我们需要的东西。我说,那好啊,我需要西瓜嘛。不过他说,我并非为了逃出牢狱而需要这个,而不同之处,恰恰正是在这里。他说要是我需要一个西瓜,以便把小刀子藏在里面,偷偷送给杰姆,用来杀死看守监狱的,那就是完全正当的了。因此,我也就没有多说什么,尽管要是每次有机会能饱餐一顿西瓜,却非得要我这么坐下来,仔细分辨其中像一根头发丝那样的差别,那我就看不出代表囚犯有什么好处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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