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中记载着这样一则故事:
在西汉的一个时期,皇帝年幼,太后执政。有一年夏天,天下大旱,于是太后亲自察狱。有一个人本来没有杀人,但是在监狱官吏的严刑拷打之下,被迫承认自己杀了人。太后提审的时候,他害怕狱吏报复,不敢说实话。提审结束被带走的时候,他怀着矛盾的心情抬起头来欲言又止。太后察觉了他的神情,将他叫回来细细查问,终于使这个冤案水落石出,于是太后立刻收捕了造成冤案的县令。结果回宫的半路上,大雨倾盆而下。
从宏观的自然法则,到微观的人际关系,“善恶有报”是中国人熟知的一句老话。但是,在今天的人们心中,这句话已经淡忘了。至少,人们只认为它是一种道德的约束,而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还有许多人认为,“那当然啦,你对别人不好,别人会报复你;你对别人好,别人会报答你。”当然这种看法不能算错。但是,仅此而已吗?
人自诩是万物之灵,人主宰着地球,但人与自然又是一个整体:人间失和,就会相应带来自然灾害;人类和谐安宁,自然就会风调雨顺。中国古人懂得这个道理,所以将自然灾害看成是对自己的警告,深自苛责,检点自己,以德政弥补自己的过失。
这一则故事看似偶然,其实揭示了人与自然的密切关系。只可惜今天的人类已经意识不到这种关系的存在,将各种灾害看成是独立的事件,忽视自然用这种方式给人类提出的警告。回顾近来频繁不断发生的各种灾难,该是人类觉醒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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