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七年,在身陷于孤岛情境的上海,电影公司流行起一种恶劣的竞争文化,就是不同的公司竞相拍摄相同题材、而且是相同片名的电影。当时的电影红星周璇就被漩入这场竞争的漩涡。
竞争的双方,一方面借着媒体报导搞噱头、先声夺人,一方面赶拍、抢拍,抢先上映以挤掉对方的市场。当时国华电影公司曾开拍“三笑”一片,由金嗓子周璇主演,卯上了艺华公司由李丽华主演的“三笑”。两方杀红了眼,胜败的关键就是时间:谁先把影片杀青谁就是赢家。
据消息来源艺华公司计划开拍的时间是“七天七夜”,因此国华也要求相关影片人员和演员,要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拍出“三笑”,把对方击走。
“三笑”的拍摄,真如分秒必争的形容,摄影棚因此也变成营房一般,所有的演出人员都被关在里面,而且谢绝外界往来,也无暇会面家属。
七天七夜的拍摄机器不停机,所有人员“人不解甲,马不解鞍”,演员几乎从头到尾不卸妆,睡觉只能各乘戏中未出场空隙,寻个角落或者用麻袋“隔音”躲在其后和衣小憩,随叫随起“应差”。个个人员精疲力竭叫苦连天。
当时电影的台柱周璇因为流产身体未恢复,被折腾地不成人形,身心俱疲,靠着打一种营养针,勉强维持下去。就这样七天七夜拍完一部电影,写下了中国电影恶性竞争的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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