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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读 存货成本以售后净变现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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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5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15日电)台湾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修正商业会计法,未来商品存货成本计算,成本高于净变现价值时,须以出售后之净变现价值为准,以忠实反映财报,接轨国际会计制度。

经济部提案指出,因应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10号“存货之会计处理准则”参考国际会计准则公报规定,已修订存货成本评价及续后衡量方法,提升商业会计资讯品质。

修正条文将存货衡量由成本与市价何者较低为准,修改为成本与净变现价值何者较低为准。此外,修正条文规定,存货成本计算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方式。

不过,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费鸿泰质疑,经济部删除法条明定的各种存货方法,未来关于成本的计算方式标准皆适用商业会计准则规定,由法律位阶降为行政命令;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附属的“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所做决定,将对企业发展有关键性的影响,权力太大。

他认为,全国约126万家公司有99%与国际会计准则不相干,一体适用后皆须经会计师签证,将增加这些小型企业的会计成本。

经济部次长林圣忠表示,商业会计法修正,可促进商业会计与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相调和,对于提升台湾会计原则与国际接轨,促进台湾商业国际竞争力及健全商业会计制度,将有助益。

会计师出身的国民党籍立委罗淑蕾表示,此次修法将存货衡量配合第10号公报,与国际接轨,符合国际需求;至于禁止存货成本计算后进先出,也可避免企业操纵成本、美化报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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