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5月12日讯】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和NIW“国家利益豁免”是美国移民法上规定的两大常见的劳工移民途径/类型。谢律师不久前将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和NIW“国家利益豁免”进行对比介绍了二者之间的主要不同点(//www.xielaw.com/cn/immigration-articles/business-immigration/eb1baniw-major-differences.html) 。现在再谈谈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和NIW“国家利益豁免”之间的主要相同点。
一。在申请程序方面,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和NIW“国家利益豁免”属于移民法上的劳工移民(职业)移民类别。二者在递交EB1B 或者NIW的I-140移民申请之前,都不需要经过由雇主支持的PERM劳工纸申请程序。 即不需要雇主在报刊杂志上登广告招聘美国工人,不需要经过劳工部审批程序,便直接将移民申请直接递交到美国移民局审批。
二。在费用方面,移民法不要求美国雇主为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或者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必须承担任何费用,包括律师费和政府申请费。和这二者不同的是,第二优先或第三优先的PERM劳工纸为基础的绿卡申请,雇主必须支付前期的律师费和广告费用。这条新规定给许多美国雇主增加财政负担,从而给很多想通过雇主申请绿卡的外籍员工增加难度或障碍。
三。在实质条件方面,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与NIW“国家利益豁免”适合科研人员,而且都侧重于科研成果。也就是说,没有从事科研工作的外籍员工,例如:电脑程序员、会计师、律师、中小学老师等等,基本上不能申请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与NIW“国家利益豁免”。 而且,即使目前正在搞科研工作,如果没有可以拿得出手的科研成果,例如:发表的文章、文章被引用次数、得到的奖项、专业会员资格、专业杂志或会议审稿人资格或经历、发表的专利以及被报刊杂志网络点名报导等等。其中,最常见的科研成果多体现在发表的文章的数目和档次,而且多少文章是第一作者也特别重要。如果没有发表任何文章或专利或者发表的文章很少,基本上需要等多发表文章后再开始绿卡申请。
四。在工作的现实性方面,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与NIW“国家利益豁免”都要看外籍科研人员目前是否还在一如既往地从事本领域里的科学研究。如果递交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与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外籍员工已经完全改行,不再从事原先已经取得相当成就的科研工作,想成功地申请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与NIW“国家利益豁免”,会有相当大的难度。例如,物理学博士以前发表过十几篇物理方面的学术论文,来美后放弃收入不高的博后工作,花一年时间拿到电脑硕士学位,先在一家大公司里担任电脑工程师。该物理学博士很难用原先的物理学成就来申请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或者NIW“国家利益豁免”。
五。在申请论证策略方面,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与NIW“国家利益豁免”都离不开推荐信的支持。而且对推荐信的支持力度的要求基本相同。二者都需要推荐人毫无保留的向移民官举荐申请人或受益人的专业特殊成就和贡献,并有理有据的说明申请人或受益人的专业特殊成就和贡献。如果推荐人对申请人或受益人的专业特殊成就和贡献有保留或者说话模棱两可,这样的推荐信不如不用。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与NIW“国家利益豁免”承办律师在起草移民申请论证信时会特别注意。
六。在审理方面。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与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案件会分配给移民局内部的一班人马(一组移民官)审查审批。这些移民官的工作空间是在一个大房间里分隔开的一个个空间不大的Cubicle。这些移民官之间时常相互交谈。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和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案件由同一组移民官审批。如果一个外籍科研人员同时递交一份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和一份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这两份移民申请甚至还被分配给同一个移民官审批。可见,如果一个外籍科研人员想同时递交一份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和一份NIW“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切忌用两套一模一样的推荐信送件。在这方面我所对我们的客户有特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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