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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一张脸男女通吃 男虫重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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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4月26日讯】 半年犯案 至少38起


台北县板桥地区出现黑衣之狼,自后打开黑色大衣包裹女学生并推倒、强脱内裤猥亵,阳明街地下道也传出有女学生遭尾随,警方已经加强巡逻,誓言抓出色狼。//自由时报

〔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近年横行大台北、桃园、台中地区,作案无数的“帅哥大盗”陈彦旭,台北地院认定陈某“偷窃成性”,依一罪一罚判12年重刑,执行前需先强制工作3年,创下窃盗、诈欺案件判刑最重案例。

自称貌似偶像团体“5566”成员王绍伟的陈彦旭,藉由交友网站结识舞小姐等女网友,到宾馆共欢、或KTV唱歌后洗劫财物,甚至还“男女通吃”,此外也以“假应征,真行窃”手法作案,半年内作案38件。

身高约180公分,现年31岁的陈彦旭浓眉大眼,曾多次进出监狱。台北市某舞厅舞小姐,去年4月间在交友网站认识陈彦旭,陈某以“妈妈都说我不乖”为昵称,形容自己英俊、多金,但陈带她到某汽车旅馆共宿,竟趁其熟睡,偷走皮包里15万元和价值3万5千元的宝格丽名牌手表后逃逸。

北市刑大干员调查后,循线在西门町网咖将正与女网友见面的陈某逮捕,才揭穿犯行,当时他因案被通缉。

台北地院传讯多名被害人,加上台中地检署并案移送陈彦旭涉案资料,查出陈自96年7月16日获减刑出狱后,因没有收入,前年底起竟以追求等名义,经常约男、女网友外出吃饭、喝酒趁机作案,为塑造多金形象,还把停在路边的跑车,当成自己的车子贴上网。


网路男虫陈彦旭自认貌似偶像团体“5566”的成员王绍伟,半年内骗财骗色,至少38起。//自由时报

法官认定 习性难改

法官黄绍纮查出,陈彦旭大多是和女被害人到宾馆鱼水之欢后,或到KTV唱歌,趁网友上厕所之际,窃取被害人的PRADA名牌包、电脑、手机、现金,也有近10案是以“假应征,真行窃”方式行窃得手,半年内总计作案38件,有36案是窃盗,2件诈欺取财案。

法官认定,陈获减刑出狱,其再犯属累犯,每次作案犯意各别,应依“一罪一罚”论处,从其犯案时间密集、涉窃盗案占大宗,显示有犯罪习惯、品行不佳,对社会秩序、民众权益造成重大危害,判处重刑及令其需强制工作。陈某因另案的窃盗、诈欺案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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