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人家送我一张礼券,我忘掉了,现在它已经过期。商店可以接受它吗?这张礼券只有三个月的期限而已。
答:照我看,商店应该一直都接受礼券的。他们有收入,没有不接受礼券的道理。然而这不是法律。就法律而言,一旦礼券过期,你就没有权利再使用它。这是为什么你买礼券时注意有效日期是如此重要,而在你收到礼券的时后你要马上用掉它。@
(本专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于休大法律系教授。社区华人与新移民往往对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可能都会有法律上的迷惑与困扰。本网站连载 Alderman教授的答疑,以飨读者。有兴趣的读者可访问他的网站:www.peopleslawy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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