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有一个草坪服务的生意。一位客户同意给我 100美金做一个月的工作。他已经有几个月没有付账了。他说我不能告他,因为我们的合约没有书面证明。他说的对吗?
答:他说的不对。一个能够在一年以内实行的口头约定,即使没有书面证明也是 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能证明他同意付你钱,你的话和替他服务是很好的证明,那么你的口头约定是有效的。我建议你向他要你的钱,如果他不给,寄给他一封挂号信向他要。如果还不给你钱,到小额法庭去告他。如果你打赢官司,你将会得到你的工资和打官司的费用。我的猜想是一旦他知道你明白你的权利,他会给你工资的。@
(本专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于休大法律系教授。社区华人与新移民往往对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可能都会有法律上的迷惑与困扰。本网站连载 Alderman教授的答疑,以飨读者。有兴趣的读者可访问他的网站:www.peopleslawy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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