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是劳务厨师,在德国工作将近四年,两个月后回国,曾因劳资纠纷把我以前的老板告上了法庭并赢了官司,前老板恼羞成怒告我曾经拿刀威胁过他的生命并偷了他几千欧元。因为我马上就回国了,所以开庭时我肯定无法出庭。我有计划过几年仍然作为劳务厨师来到德国工作,如果我现在不理睬这个官司而直接回国,后果如何?如果我按前老板索要的数目给他钱,把事情了结,后果如何?
巴克律师:
此指控为刑事犯罪指控,和劳资纠纷之类的民事案件不同,但被控罪行并不严重。律师认为当事人不能对此案件置之不理,因为这样将对下次来德不利。如果直接给对方赔钱,虽然此时可以解决此事,但说明当事人承认自己曾经刑事犯罪,也对当事人不利。
当事人应积极通过律师联系检察院和法庭,阐述具体情况,包括上次劳资纠纷的情况。有两种解决办法,一个是申请将居留许可延至案件审理结束,但这还得有当地外国人管理局的同意,要考虑被告在此过程中如何保证生活来源。
第二个解决办法是,通过律师向检察院申请撤销起诉。原因有如下几点,该案件情节并不严重;在之前的劳资纠纷中厨师一方赢得官司,此刑事指控和劳资纠纷是互相关联的,检察院应考虑其内在关系;如果被告离开德国,那么通常无法支付高昂的交通费用来德国参加庭审,如果该费用由法庭承担,那么这将花费德国纳税人的钱。综合上述几点,向检察院申请撤销起诉是比较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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