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3月1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李靓慧、蓝钧达/台北报导〕对立委提案,免除民代搜集个人资料的事前告知义务,银行业者闻讯直言“太夸张”、“怎么可能”;财政部政务次长张盛和表示,个人所得及纳税等资料牵涉保密问题,泄漏者涉及刑责,财政部不赞成开放民代搜集或调阅。
纳税资料 财部不赞成开放
张盛和说明,根据“税捐稽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除了对本人、继承人、授权代理人、已取得民事确定判决的债权人、税捐稽征机关、监察机关及受理税务诉讼机关等,税务人员对纳税人提供的财产、所得、营业及纳税等资料,应绝对保守秘密,违者可能涉及刑责。因此,目前民代无权调阅纳税人所得资料,若要开放,必须修改“税捐稽征法”规定,但财政部认为不宜开放,因此不赞成修法。
银行业者则指出,立委若以问政为由要求查阅个资,银行如何认定民代的使用目的,究竟是为公益还是私利?认为还是应有所限制,最好是比照目前的做法,由税捐、警政等单位出具正式文件,银行业者才配合提供,才不会流于泛滥。
一家民营银行高层指出,银行握有庞大客户的个人资料,但银行的角色也只是“保管单位”,银行不但须负起资料保护的责任,即使银行要使用,还是必须遵循法规的限制。业者举例,就算是银行希望调阅客户在金融联合征信中心的个人资料,也得有客户的同意文件,不可没有任何理由就去调阅。
公营行库高层则指出,这样类似给予立委调查权,应该是监察或是司法机关所有,但对银行来说,客户资料不得随便外泄,因此即便有立委要求,也不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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