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2月10日讯】攸关台湾农业未来发展的“农村再生条例”草案在台湾引来各界“灭农”、“农业将往生”、“为财团地方派系谋利”等措词强烈的批判。其中最大的争议就在于农村现存土地重划释出与窳陋地区再生等相关规定不够严谨,加以过去许多“精英”所作农村规划往往陈意过高不符实际,与农民实际需求产生严重落差且缺乏横向的整合,致成效不彰,让外界产生重大疑虑。很显然该条例仍有许多不周全之处,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应倾听各界不同声音,再作更妥适的规范。台湾水土资源相当宝贵,未来是否要保留这么多的农地与水资源的分配权,事涉国家整体发展与粮食物安全,不应单从传统农业利用观点来考量,应该纳入整体国土规划范畴,集思广益,才可以避开利益纠葛与无止尽的争议,将宝贵的土地资源做最有效的利用。
其实农民才是农村的主体,如果农业整体竞争力无法提升,那么即便农村外貌焕然一新,也是空有其表,难以掩饰农业凋敝的事实。在现今台湾经济深陷困境之际,2千亿“农村再生基金”的编列至为难得,政府要妥善利用此笔经费,以前瞻性的创新思维与作法,集中全力透过绿能与生物科技来让“农业再造”,降低农业对水土资源的依赖,减少能源消耗,调节生产季节,回收利用农产废弃物并透过太阳能温室栽培系统来降低生产风险,让农业逐渐摆脱看天吃饭的宿命,展现迥异于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全面提高农业竞争力与农民所得,而不是着眼于硬体建设与屋舍翻新,“农业再造”恐怕才是身为农业主管机关应优先考量的议题。一旦农民有钱了,自然就会有意愿去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品质,届时再透过政府相关的法制规范与农村整体营造蓝图,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然而从过去政府对于相关基金运用的模式与作为,我们着实担心钱烧光了,农村屋舍固然美崙美焕,但是农业整体竞争力却没有提升,最后落得一场空。为免重蹈覆辙,政府必需建立新的绩核制度与新思维外,而立委诸公不要只在乎经费的分配,更应该要明订基金用途并负起后续的监督之责,除了要求政府彻底检讨改进过去农业相关资金运用上的偏误,应将资金运用资讯公开透明化,而农民与相关民间团体与其站在外面批判,不如积极参与计划执行与监督,藉由农业再造带动农村再生。
一直以来政府面对农业问题总习惯用补贴作为最主要手段,而国内农民也因长久习惯于这样的保护,致错失了自我调适的能力与自我提升的机会,让农民始终徘徊于社会底层,难以翻身。此基金的设立,适时提供一个让农业、农民与农村改变现状的良机,农业机关不宜划地自限,应以更宏观的视野,营造出更具环保、人文与科技的农业新生态,毕竟农业还是国家不可抛弃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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