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捐款
有一回到国外从事公益旅行,离开前,问了常驻当地的NGO友人,接不接受小额捐款时,他淡淡地笑了一笑说,我们没有能力经营小额捐款。
在公益圈子多年的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不免感到好奇,一般来说,有人主动帮忙募款送上门来,应该高兴都来不及了,怎么有人会不想接受呢?
进一步了解之后,得知他们的工作人力很有限,目前主要都是透过专案计划跟国外赞助型的基金会募款,来自台湾的经费只占30%的比例,加上这些年很流行 的海外志工服务,连他们原本就很有限的空档时间,也都要用来接待或安排这些青年志工,如果小额捐款的数额没有大到一定的规模,可产生足够的产值让他们另聘 专人来服务,那么他们势必无法好好来经营这一块,最后捐款者也会流失,之前挤压出来投入的人力与时间也就等于是白费。
听完了之后,我们跟他保证,若要找小额捐款,也只会在很体己的亲友里头募款,会找那种不需要捐款收据的,这样比较阿莎力,而且每次都是专案处理,不必长久去经营。回台湾不久,刚好碰上我小弟结婚,有一位我的朋友包了大礼,在征得弟弟的同意之后,我把礼金均分成六份,四份捐给国内立案的NGO,另外两份就捐给这个在国外驻点的朋友,让他弹性运用。
香港的乐施会(OXFAM)最令我惊叹的是,它拥有九万多名小额定期捐款的会员,而且也坚持用这样的模式运作,并能做到分众的会员经营,但,不是所有的NGO都有条件这么做,或都该发展小额捐款。有些国内的NGO朋友告诉我,之所以没有受到这一波金融风暴太大的波及,就是因为他们有些主体业务各有明确的经费来源,捐款只是很小的一个部分。
志工运用
最近,有中国的NGO友人将举办志工培训课程,希望邀我就志工管理这个课题进行授课。
事实上,我感到很为难。
因为,以个体户方式从事志工迈入十八个年头的我,向来不主张从组织的角度来做所谓的志工管理与经营,很 可能跟我主张自主学习也强调志工主体性的态度有关。我倡议的是从志工端下手,让志工可以产生自主管理的意识,并找到如何和组织合作愉快之道,而不是等着被 组织经营;身为志工,持续透过各种管道终身学习,以便随时保有一定专业,维持在适任志工的状态,更是必要条件。
我曾经担任国内某著名组织的专案志工,协助他们从事一梯次海外公益学习之旅与行前的培训,在合作的过程中,某主管跟我分享她的困惑,她一直觉得组织似 乎该发展常设性的志工,但是她们的组织有着某种专业性,不是热心公益的人就可以参与的,如果没有足够的训练,很可能会对服务的对象造成再次伤害。
从她的困惑里头,我看到了有些NGO对于志工的想像依然受到局限,如果没办法直接对应到组织眼前所需,就会不知道如何跟志工合作。
其实,我不认为所有的NGO都必然地要经营常设性的志工组织,除非这个NGO原本就是由志工主导,工作人员为辅,或是在充分评估之后,认为有必要,也 愿意很笃定地投入相对的人力与资源来经营志工,要不然,有一搭没一搭的结果就是,所有的资源白费,志工感觉没被重视或工作过度变成无价劳工,终究散去。
跟小额捐款业务的道理相同,如果无法评估运用志工所带来的有形、无形产值,的确高过于组织所付出的各项资源,贸然引入志工,是组织本身也是社会资源的一项浪费,虽然表面上看来,好像短期地有所获益。
微额贷款
再说说我去孟加拉参访葛拉敏银行的感想吧!
作为商业机制而不是非营利组织的葛拉敏银行终究能够创造出微额贷款的奇迹,拥有足够庞大的客户群,2008年六月份的资料显示是7,527,770人,它在1984年首次有盈余的时候,会员人数是121,114人,不过当时它还必须依靠尤努斯博士 从海内外募款支应,直到1996年,葛拉敏银行终于宣告不再接受任何捐款,完全可以透过银行本身放款及存款达到营运顺畅且有盈余,当年度它的客户是 2,059,510人。
孟加拉国内只有葛拉敏银行是以商业银行的机制从事微额贷款业务,其它不计其数的微额贷款工作,都是由不 同规模的NGO去经营的模式,由于是NGO,资金来自捐助与放款利息所得,也可以受理捐款,所以一旦外来资金短缺的话,或许不至于完全无法运作,但是能够 服务的规模肯定要随着资源的多寡而起落。
葛拉敏银行本所聘任的专职人士多有硕士以上的学历,比照公务员薪资及提供退休金,并以服务到村的模式主动出击,这让它的经营成本是相对高的,若不是有 足够庞大的客户群做为源头,也扬弃一般商业银行的奢华及广告路线,势必不能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商业机制,而会被归属于受保护的NGO领域。
有人指出,微额贷款的成功后遗症是,让一堆NGO一股脑儿都转型投入做微贷,然而是不是社会上所有的服务都能够充分转以微贷的机制来提供与满足之,这是有待正视的。
即使是像葛拉敏银行本身可以充分自主运作,也还是必须透过成立其它二十多个分属于不同属性的伙伴组织(有的是非营利组织,有的是营利公司,涵盖电信、手机、IT、纺织、食品、教育、医疗、能源…等范畴),才能够提供穷人客户的其他需求。
小额捐款、志工、微贷,都不是万灵丹,该不该用,适不适用,端赖组织的主要参与者、决策者对于组织是否具有充分的自我了解,照顾到阶段性与长久性的发 展方向,有一定的评估过程,才予以引用,赶流行跟进的结果,或许是未蒙其利,而已深受其害。我个人最在意的,是这些社会资源,因为过度浪漫地被引用,人在过程中被不经意地被辜负、互相伤害或自我伤害,这是比较令人感叹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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