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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初审通过 外陆资30%企业禁捐政治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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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1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5日电)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政治献金法修正草案,从严规定外资、陆资、港资股权占30%或股东占1/3以上公司不得捐政治献金。至于绿营删除亏损企业不得捐献的提案,则遭封杀。

现行政治献金法规定,有累积亏损尚未依规定弥补的营利事业,不得捐赠政治献金。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认为,政治人物或政党根本无法获知企业是否亏损,要求删除现行条文的规定。

对此,内政部次长简太郎表示,一旦删除恐将造成不当利益输送的疑虑,易生流弊,且去年已修法增列查证机制,主张维持相关限制。

另外,民进党团书记长叶宜津表示,现行政治献金法限制匿名捐款上限,不利建立政党公平竞争及扶植小党,民进党团提案建议删除。

简太郎答询时说,政治献金法规定政党、政治团体及拟参选人收受匿名政治献金采总量管制,不得超过该次申报政治献金总额的1/10,主要是考量政治献金以公开透明为原则,避免受赠者以收受小额匿名献金规避政治献金法;且相较韩国等国家,台湾规定的上限已宽松许多。

委员会经讨论后,最后只通过民进党籍立委邱议莹等人提出的政治献金法第7条条文修正动议,将原本外资、陆资、港资股东人数及股权占1/2以上法人不得捐赠的规定,从严限制,只要股权占30%、股东超过1/3以上,即不得捐赠政治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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