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公民没拿绿卡 被裁员了怎么办?
金融风暴席卷华尔街,当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后,大批高级人才丢掉工作,纽约州长甚至表示,华尔街大约有4万员工面临失业,对于许多非公民或绿卡的华人员工来说,失去工作也等于失去合法身份;该如何应对身份问题,美国律师范毅禹提供了几个方法。
美国次级房贷问题至今已导致数万人被裁员,在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后卷起的金融风暴,更撼动了华尔街。虽然布什政府9月19日宣布了大规模的救市方案,但包括高盛、摩根史坦利等公司正在寻求并购伙伴,美林也已被美国银行收购,公司重整后可能有的裁员行动将使得美国失业人数再度上升,其中,公司裁员对持H1B(工作签证)或正在办绿卡的华人员工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的事,有人在没有身份下,只能离开美国。
移民律师范毅禹近日接到许多在华尔街工作的华人询问身份问题的电话。他指出,公司申报破产不代表员工没有工作,只是公司在资产上面的重整,与个人的工作无关。不是公民没拿绿卡,被裁员了怎么办?
“有的公司破产,仍有员工在工作,除非是被裁员,否则破产公司的员工还是可以继续合法留在美国找新工作。”范毅禹说。
对于那些持有H1B签证的员工,由于H1B是跟着工作走,一旦没有工作也等于没有身份,因此被裁员后,到底应该立刻出境转换其他身份回来找新工作,还是不管身份问题,直接留下来找工作?对此,范毅禹表示得碰碰运气。
“被裁员了,在法律上来讲,若是持有H1B,一天都不可以有空档,也就是被裁掉的那天,就应该换到别的签证上,但从一个实际的角度来说,却是不太可能做到的。”范毅禹分析道:“移民局约在两年前取消了一个叫做‘零容忍’的规定,根据这个规定,H1B持有者一天都不可以有空档,虽然这个规定被取消,却不代表从此就可以不管空档,而是移民官自己有该怎样处理的决定权,在这样的情形下,就得碰运气。”
9月19日美国总统布什(右)与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左)、财长保尔森、SEC主席卡克斯在白宫前宣布经济政策。布什政府已拟定一多面相的计划才处理华尔街坏帐,将可能耗费大量纳税人的钱。(路透社)
一名博客Ray在网路上分享自己的经验时指出,当自己被第一家公司裁员时,由于该公司当天已将裁员资料送交移民局,因此自己的H1B身份当天就被终止;过了一个多月,Ray找到工作,也成功将H1B转换到新公司。
Ray指出,律师对他的交代是,被裁员后公司不论有没有立刻通知移民局,都应赶快找工作,找工作的时间拖得越长,移民局拒绝转换的机会就越大;他也提出了一点建议,可与雇主商量,晚一点交出自己的裁员资料,好争取更多的时间找工作。
不过,让H1B转换之间产生空档,总是有风险,另一名网友指出,曾听闻空档只有两个礼拜,最后仍被移民官拒绝的案例,因此,是否该立刻出境,转换成观光签证或学生签证再回美国找工作?
范毅禹表示,若是立刻到如加拿大或墨西哥,再回到美国时,要用什么身份入境?如果再入境,移民局一定知道此人从前持有H1B而现在没有合法身份了,因此才需要出境办一个签证,办理签证时签证官也一定会问,为什么还要再回美国?若原本就持有观光签证不需另外申请,在入境时也会被询问。因此从实际面来讲,都不是这么容易。
至于学生签证,范毅禹认为,第一,学生签证不一定马上就能得到,第二,还得配合学校开学日。
9月15日的道琼斯指数在李曼兄弟申请破产以及美林证券被美国银行收购后,出现大幅跌落的情况,将可能跌破新关卡。图为李曼兄弟在德国的公司。(路透社)
范毅禹说,法律面与实际面常常无法走在一起,在这时就得让移民官决定,但法律上也有规定,只要没违法超过180天,当此人在办绿卡的最后一关时,移民局可以不找你麻烦。
若另一半也持H1,被裁员者可转换为H4身份留下,但H4不能工作,不过可在找到工作后转回H1,若另一半为F1(学生签证),也可转为F2,同样不能工作,较理想的是另一半为L1(美国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证),可转为L2,可以在美工作。
假使找到新工作了,是否在一递交H1B转换申请的同时,就能在新公司工作?范毅禹说,法律上来讲是不行的。
“如果公司把你裁掉,H1B在9月1号终止,9月15号找到工作;AC-21条款说,在递交H1B转换时,必须保有合法的身份,那在1号到15号很明显地没有维持合法身份,所以移民局会说,必须等到H1B批准后才能开始工作。”范毅禹指出。
“因此我们的建议是,应该以快速审理的方式来递交H1B转换,即使是衔接得很好,在离开旧公司的隔天就递交H1B转换申请,从法律角度仍是不能立即开始工作。”不过,范毅禹指出,在实际层面,有时候即使在H1B转换还没批准前就开始工作,移民局最后也会批准。
被裁员对正在办绿卡的华人,也可能影响很大。范毅禹说,若是公司帮忙办绿卡,被裁员后,即使申请人的PERM(劳工卡)或I-140都已通过了,都会失效,到了新公司得重头来,但优先日期可以保留。
不过,范毅禹指出,若是申请绿卡的I-485等待期超过180天被裁员,找到的新工作与当初递交劳工卡的工作相似或相同,就没有关系,审理案将继续,但必须注意当时递交劳工卡时用的职称、职位描述和薪资多少,必须列入找新工作的考虑。
虽然审理会继续,但仍须赶快找工作。范毅禹说:“根据AC-21法案,超过180天可以换工作,但也要尽快找工作,只要移民局在这期间没有询问,只要能找到工作,一般来讲都没问题。”文章来源:范毅禹 路透社/美国律师范毅禹专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