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移民申请后,不论是亲属移民或是职业移民签证的申请都需要经由美国国家签证中心 (NVC)再转到你签证国美国使领馆继续审理。在过去NVC一直是以邮寄的方式要求申请人将移民签证申请费或经济担保审理费(Affidavit of Support fee)以Casher’s check或Money Order寄回到国家处理中心。
现在除了以邮寄的方式寄出申请费外,申请人也可以上网到美国国务网站//travel.state.gov/visa/immigrants/info/info_3906.html支付。
若是以网路付费的方式来支付上述费用,要注意要照NVC的指示步骤来办理,如果未依规定付费或乱寄不相关的文件的话,可能会导致NVC在处理你的移民申请桉 件的延迟。此外,如果本来要求在海外使领馆签移民签证,后来改变主意改在美国申请I-485的话,在付款前要先与国家签证中心NVC联系。
其他相关资料可以在国务院网站//www.travel.state.gov/visa/immigrants/info/info_1335.html.查询。 文章来源:梁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