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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佳人—飘(174)

《Gone with the Wind》
玛格丽特.密契尔(Margarent Mitch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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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思嘉生了一个女儿,小家伙不大,头上光秃秃的,丑得像只没毛的猴子。她长得像弗兰克,真是可笑。父亲特别疼爱她,只有他才觉得认为女儿长得好看。不过邻居们出自好心,都说小的时候丑,长大了就漂亮了,小孩子都是这样。女儿取名爱拉.洛雷纳,爱拉是为了纪念外婆爱伦,洛雷纳是当时女孩子最流行的名字,正像生了男孩子取名罗伯特.李,或叫“石壁杰克逊,”黑人生了孩子就叫“亚伯.林肯”,或者叫“解放”。

  这孩子是在一个星期的中间出生的。那时亚特兰上空笼罩着一片紧张,人心惶惶,觉得大难临头。一个黑人夸耀说他强奸了一个白种女人,于是就被抓起来了,但是还没来得及审判,三K党就冲进监狱,悄悄把他绞死了。三K党这样做,是为了使那个尚未暴露姓名的不幸的女人不必到公开的法庭上去作证。这个女人的父兄哪怕把她杀了,也不会让她抛头露面,去宣扬自己的耻辱。因此市民们认为把这个黑人绞死似乎是一个合情合理的解决办法,实际上这也是惟一可行的体面的解决办法,但是军事当局却大发雷霆,他们弄不明白这个女人为什么不能当众作证。

  军队到处抓人,宣称即使把亚特兰大所有的白人男子全都关进监狱,更要把三K党消灭干净,黑人非常紧张,也很不满,暗地里抱怨说要放火烧白人的房子进行报复。谣言满天飞,有的说北方佬抓住肇事者要统统绞死,有的说黑人要集体暴动,反对白人,老百姓关门闭户,待在家中,男人们也不敢去上班,怕留在家里的妻子儿女无人保护。

  思嘉身体虚弱,卧床休养,默默地感谢上帝,艾希礼头脑清楚,没有参加三K党,弗兰克年纪太大,精神不济所以也没有参加。否则北方佬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出动,把他们抓起来,那有多么可怕呀!现在的情况就够糟的了,三K党里那些没有头脑的年轻人怎么就不能暂时不添乱,不这样刺激北方佬呢?说不定那个女人根本没有被奸污,说不定她只是受了惊吓,胡言乱语,而很多人却可能因为她而送命。

  气氛十分紧张,就好像看着一根点燃的导火线慢慢向一桶炸药烧去。在这样气氛下,思嘉倒很快恢复了体力。她充沛的精力曾帮她在塔拉渡过难关,现在又要发挥更大的作用。生下爱拉.洛雷纳不到两周,她就能坐起来,还责怪女儿不爱动,又过了一个星期她就下地了,她非要去照料厂子不可。厂子目前没有人管,因为休和艾希礼都不敢整天把家眷扔下不管。

  然而她遇到了沉重的打击。

  弗兰克刚刚做父亲,非常高兴,就鼓足勇气阻挡思嘉外出,因为外面情况的确很危险。思嘉本不必为此事着急,她可以不予理睬,径自出去办事就是了,可是弗兰克已经把她的马和车封闭在车房里,而且发了话,除了他本人以外,谁也不准动用,更糟糕的是在思嘉卧床的时候,弗兰克和嬷嬷在家里细心搜寻,把她藏的钱都找出来了,而且用弗兰克的姓名存在了银行里,因此思嘉现在连车也没法雇了。

  思嘉对弗兰克和嬷嬷大发雷霆,接着又软下来,苦苦哀求,最后她像一个得不到满足而急得发狂的孩子,整整哭了一上午,虽然她这么痛苦,却只听见人家说:“哎呀,宝贝儿!别耍小孩子脾气呀!”或者说:“思嘉小姐呀,你要是再哭啊,你的奶就要变酸了,孩子吃了是要肚子疼的哟!”思嘉气冲冲地跑出去,穿过后院,来到媚兰家里,嘶哑着嗓子诉说她的委屈,宣称就是走着也要到木才厂去,她要让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知道,她嫁给一个多么卑鄙的坏蛋,她可不能像个没有头脑的顽皮孩子,让人家耍着玩儿。她要带上一支手枪,谁威胁她,就打死谁,反正已经打死过一个人了,她想……的确很想……再打死一个。她要……媚兰本来连自家大门口都不敢迈出,听她说要这样干,吓得心惊胆颤。

  “哎呀,你可千万不能冒险呀!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也就活不成了。你可千万……”“我偏去!我偏去!我走着……”媚兰看着她,发现她不像是一个产后休弱的女人在撒气。

  思嘉脸上那种天不怕地不怕、无所畏惧的表情,和她父亲杰拉尔德.奥哈拉拿定主意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一模一样,媚兰对这种表情是很熟悉的。她伸出胳臂搂住思嘉的腰,搂得紧紧的。

  “都是我不好,我没有你那么勇敢,这几天艾希礼到厂里去,我不敢让他去。唉,亲爱的,我真糊涂!亲爱的,我会告诉艾希礼,我一点也不害怕,我可以过来和你和皮蒂姑妈作伴,让他去上班……”思嘉自己很清楚,当时艾希礼是不可能独自应付局面的,所以她就大声说:“你这样干没用!他要是老惦记着你,去上班又有什么用?没有一个人不可恨!就连彼得大叔都不肯和我一起出去。可是我不怕!我自己去。我要一步一步走着去,总能在什么地方找几个黑鬼干活儿……”

  “不行,不行!你千万不能这样。你会出事的,听说迪凯特街上的棚户区有许多为非作歹的黑鬼,你还必须从那儿经过不可。让我想一想……亲爱的,答应我你今天什么事情也不做,让我想想办法。回家去休息会儿吧,你的脸色很不好。你要答应我。”

  思嘉由于大发脾气,此时已经筋疲力尽,也就只好这样了。她垂头丧气地表示同意,然后就回家去了。家里人想与她和好,都被她顶了回去。

  那天下午,一个陌生人穿过媚兰家和矮树篱笆,一拐一拐地走进了皮蒂姑妈的后院,虽然他就是嬷嬷和迪尔茜所说的那种“无业游民”,媚兰小姐在街上遇见就会把他们接到家里,让他们住在地窖里。

  媚兰这所房子有三间地下室,过去两间人住,一间放酒。

  现在迪尔茜住着一间,另外两间住的是衣衫褴褛的可怜的过路人,川流不息,除了媚兰,谁也弄不清楚他们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也只有她知道是在哪儿遇上他们的。也许那两个仆人说的是对的。她确实是在街上遇见他们的。不过既然有些重要人物和不那么重要的人物到她的小客厅里来,不幸的人们也就可以到她的地窖里来,吃点东西,睡一觉,带上点吃的,再赶路。到这里住宿的,一般都是过去南部联盟的兵,他们粗鲁,没有文化,无家可归,他们也没有亲人,四处流浪,寻求工作。

  在这里过夜的还往往有面色黝黑、饱经风霜的农村妇女,带着一大群金黄头发、默不作声的孩子。这些妇女在战争中失去了丈夫,丢掉了农场,正在到处寻找失散的亲人,令人吃惊的是附近有时还会出现外国人,他们不会讲或者只会讲一点英语,他们是听了花言巧语,以为南方的钱好挣,才到这里来的。有一天,一个共和党人在这里过夜,起码嬷嬷非说他是个共和党人,她说共和党人她能闻出来,就像马能闻到响尾蛇一样,当然谁也不相信嬷嬷说的这一套。因为大家认为媚兰慈爱也会有个限度,至少大家希望如此。

  那陌生人走进后院时,思嘉正在侧面的回廊上,怀里搂着小女儿,在11月微弱的阳光下晒太阳。思嘉一看见他就想:“是的,他一定是媚兰的那帮瘸腿狗。他还真是个瘸子呢!”这个人装着一条假腿,走起路来和威尔一样,一拐一拐的。他是一个高个子的瘦的老头,头发已经脱落,头皮红得发亮,看上去很脏,灰白胡子长得可以塞到腰带底下。他满脸皱纹,面无表情,看上去60开外,但身体看上去还较确朗。

  此人其貌不扬,虽然装了假腿,走起路来却和长虫一样快。

  他上了台阶,朝思嘉走来,还没讲话,思嘉发现他鼻音很重,带卷舌音,这在平原地带是很少见的,因而断定他是在山里长大的。他的衣服虽然破旧不堪,却和大部分山里人一样,有一种沉静而高傲的神气,决不容许别人冒犯,他的胡子上有嚼烟叶的口水,嘴里含着一大团烟叶,显得脸都有些变了形。他的鼻子又窄又高,两道眉毛下边是一个空洞,腮帮子上有一条很长的伤疤,形成一条对角线,一直插到胡子里。另一只眼睛很小,冷淡而无光,那是一只呆板无情的眼睛。在他的腰带上挂着一支沉甸甸的手枪,很显眼,破靴子的口上还露着一把单刃猎刀的刀柄。

  他冷冷地回敬了思嘉一眼,隔着栏杆啐过一口痰来,这才开始说话,“他那只独眼中有一种蔑视的眼光,但不是蔑视她个人,而是针对整个女性。”“威尔克斯小姐让我来给你干活,”他简捷地说。他说起话来结结巴巴,好像不习惯于说话,说得很慢,很费劲,“我叫阿尔奇。”“很抱歉,我没有活儿给你干,阿尔奇先生!”“阿尔奇是我的名字。”“请原谅,那你姓什么?”他又啐了一口痰,“这不干你的事。”他说:“你就叫我阿尔奇吧。”“你姓什么我不管!我没有活儿给你干。”“我看不然,威尔克斯小姐说你要像个傻瓜似的到处乱跑,很不放心,所以派我来给你赶车。”“是吗?”思嘉说。这人说话如此放肆,媚兰多管闲事,这使她感到很生气。

  他那只怀着敌意的独眼与思嘉的眼光相遇,但这敌意并不是对她而来的,“是啊,男人要保护自家女人,女人就不该找麻烦,你要是非出去不可,我就给你赶车,你憎恨那些黑鬼,也憎恨北方佬。”他把嘴里烟叶从一边倒到另一边,没等主人让,就在最高一磴台阶上坐下来。“别以为我愿意给女人赶车,可是威尔斯小姐待我好哇,她让我住在她的地窖里,是她让我给你赶车的。”“可是……”思嘉无可奈何地说。但她刚一开口就又停住了,对这个人端详起来。过了一会儿,她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个老家伙的相貌她并不喜欢,可是用了他,事情就好办多了。有他赶车,思嘉就可以进城去,到木材厂去,或者去找顾客,有他做保镖,谁也不用怕她不安全。一看他那副模样,谁也不会说什么闲话。

  “就这样吧,”她说。“但是这件事得征求我丈夫的同意。”弗兰克单独和阿尔奇谈了谈,也勉强同意了,接着就给车房发话。思嘉的马车可以启用了。他原本期望思嘉做了母亲以后会变,现在他失望了,而且有些难过。但一转念,又觉得如果思嘉非要到那些该死的木材厂去,阿尔奇可就来得太巧了。

  对于这样一种安排,刚开始整个亚特兰大都感到惊讶。阿尔奇和思嘉在一起很不协调,一个是面貌凶恶的脏老头子,拖着一条假腿,耷拉在挡泥板上,一个是衣着整洁的漂亮少妇,双眉紧蹙,若有所思,只见他二人不停地在城内外到处奔波,彼此很少说话,显然是互相嫌弃。他们在一起,显然是各有所需,他需要的钱,而她需要有人保护。城里的女人都说,起码这比她在光天化日之下和那个叫巴特勒的男人驾着车到处跑要好。她们都在纳闷,不知道瑞德.巴特勒这些日子到哪里去了。三个月以前,他突然消失了,就连思嘉也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阿尔奇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别人不跟他说话,他是一声不吭的。回答别的问话,也是含含糊糊地说不清楚。每天早上从媚兰的地窖里出来,就坐在皮蒂姑妈房前的台阶上,一面嚼烟叶,啐唾沫,一面等候思嘉。思嘉一出来,彼得便把她的马车从车房赶出来。彼得大叔很怕阿尔奇,只是不像怕魔鬼和三K党那么厉害罢了。就连嬷嬷也是摄手摄脚地从他身旁走,过不敢出声。他憎恨黑人,黑人也知道,而且怕他。

  除了原有的手枪和猎刀以外,他又增加了一把手枪,他在黑人中间,真是远近闻名。他从来不真的拨出手枪,甚至不必往腰带上伸手,只凭心理上的影响就足够了,只要是阿尔奇在附近黑人是连笑也不敢笑的。

  有一次,思嘉出于好奇心,问他为什么仇恨黑人。他的回答使思嘉出乎意外,因为其实不管问他什么问题,他总是回答说:“这不干你的事。”这一回,他是这样回答的:“我憎恨他们,我们山里人都憎恨他们。我们从来就不喜欢他们,从来不理睬那玩艺儿。这场战争就是他们闹出来的。就冲着这个,我也不能不憎恨他们。”“可是你也参加打仗了。”“我认为那是一个男人应该干的。我也恨那些北方佬,比恨黑人更厉害,我最恨的是多嘴多舌的女人。”阿尔奇露骨地说出这样无礼的话,顿使思嘉感到不快,恨不得把他甩掉,但是离开他又怎么办呢?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让她像这样想到哪儿去,就到哪儿去呢?他既无礼,又肮脏,有时甚至身上有股怪味儿,但是他能解决问题。思嘉去木材厂,他送她,接她,还送她一家家去找她的顾客,在她谈生意或下指示的时候,他就一边啐唾沫,一边望着远处发呆。她一下车,他也下车,紧紧跟在后面。她要是和粗鲁的工人,黑人或北方的军队打交道,他一般总是待在身边,寸步不离。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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