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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航局:在台过境转机液态物管制 比照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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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5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六日电)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今天宣布,在台湾机场过境、转机的旅客所携带液态、胶状及喷雾类物品(简称LAGs),比照出境旅客的管制措施,也就是,包括免税商品在内的这类物品单一容器不得超过一百毫升。这项措施自十六日起试行,六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民航局长张国政指出,世界各国因应国际恐怖日益增高情势,陆续对旅客身上或随身携带的液态、胶状及喷雾类物品加强管制作业,民航局最近邀集航空公司、免税商店、航空警察局及航空站等相关单位研商决议,参照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及纽西兰等国家作法,采行这项新措施。

张国政说,在中华民国境内过境、转机的国际线旅客,携带的液态、胶状及喷雾类物品超过国际民航组织规范─单一容器容积超过一百毫升,不得随身携带上机,其中包括免税店和机上购买的免税商品在内。

他表示,这项规定适用于国籍和非国籍航空,特别是美国航线;因此,提醒旅客在购买机票时要了解各国的相关规定,而且尽量不要前段航程购物,以免带来困扰。   

民航局已请各航空公司在各外站办理旅客报到手续时,加强宣导这项新措施;同时提醒从高雄国际机场搭机桃园国际机场转机到国外,或从国外机场到台湾机场转机到国内外的旅客,应注意随身带上机的液态和胶状、喷雾类物品必须符合规定。

对于出境旅客所携带液态、胶状及喷雾类物品的限制,民航局说,仍维持自2007年三月一日起实施的管制措施:旅客身上或随身行李内所携带的液体、胶状及喷雾类物品的容器,容积不可超过一百毫升;所有这类物品容器都应装于不超过一公升,而且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胶袋(长宽各约二十公分)内。

民航局说,前项塑胶袋每名旅客仅能携带一个,在通过安检线时必须从随身行李中取出,通过检查人员目视及X光检查仪检查;旅客携带婴儿牛奶食品、药物或其他医疗所需的这类物品,应先向检查人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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