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阳货篇》子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是说《诗经》有三大功用。第一:训练联想力、观察力、合群力、批评力。第二:教人孝敬父母、忠于君国。第三:多多认识一些动植物,多多接近自然。两千多年来,学《诗经》的人多数引用这几句话。
近几年出版的《诗经》白话译本作者在序言或导言中都提到这句话,而且多数对第一和第二作了引申,唯有对第三句却草草略过。屈万里在《诗经选注》(1995年,正中书局,页2)中写道:“至于多识鸟兽草木之名,那不过是次要的事。”糜文开在《诗经欣赏与研究》(1977年,三民书局,页139)中专文〈论语与诗经〉也说:“至于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只是诗学的余绪。”有些译者甚至把第三句完全忽略了。每次读到这里,我总有种莫名的纳闷,不单是生物学家的关系,我内心的诗人不禁疑惑,为什么鸟兽草木是余绪?那么不重要?
我读《诗经》匆匆十余年了,过去四年把《诗经‧国风》一百六十篇译成白话中文和英文。我的经验以为诗经之所以千年不衰,多少与“鸟兽草木之名”有关,生物美化了诗的语言,美化了诗的篇章,如果没有鸟兽草木之名,《诗经‧国风》就大大失色了。《诗经‧国风》首篇〈关雎〉与最后一篇〈狼跋〉,起首是鸟,结尾是狼,中间纵横多姿的一百五十八篇多处引用了动植物的名字。
诗经的赋、比、兴,奠定了中国诗作方法:赋,直书其事;比,明喻或以物喻志;兴,隐喻或因物起兴。明喻如卫风的〈硕人〉篇第二章“手如葇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二十八个字,用了两种植物、四种动物作了六个比喻。
这篇硕人被清代诗学大儒姚际恒称为“千古颂美人者,无出其右,是为绝唱。”隐喻如〈氓〉篇中以“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是说年轻的桑叶,又嫩又绿又新鲜,形容初婚的少妇(因此将她与柔软蚕丝做联想)。后来丈夫别恋,变得憔悴无神,又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是说桑叶枯黄,纷纷飘雪,来形容被抛弃后的落寞情形。如果译者擅自改动诗中名物,势必也将改写诗中之意,使诗意前后不连贯,因此名物不可谓不重要。
当起首的风景和文本没有直接关系时是“兴”,如讽刺贪官的〈伐檀〉首章:“叮叮砍青檀哟,檀木放在河岸上哟,河水清清有微波哟”,伐檀是兴,与其后诗文关系不大,主旨在于批评官员贪腐,但两者连在一起成了美丽诗篇。檀木独特的气味与下阶层的庶民百姓较为亲近,与诗中所述的上位者形成对比。若任意以其他树木起兴,诗的力道将会大大削弱,再次说明草木鸟兽名称之重要。
另有许多篇章写景仅仅数言,却道出了深深情意,如〈蒹葭〉开头二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好一片肃杀秋景,清朝学者王国维的“景语即情语”当始于斯。芦苇比起其他植物都更适于烘托秋天的愁绪,秋天是芦花最璀璨也最近凋零的季节。
《诗经‧国风》一百六十篇最长的是〈七月〉,共八章,第四章的前七句是“四月秀葽,五月鸣蜩。八月其获,十月陨萚。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译成白话可以是:“四月狗尾草结子,五月知了唧唧啼。八月庄稼收成时,十月黄叶飘飘离。十一月出外去打猎,捉到狐狸剥了皮,好为公子作皮衣。”诗人用了二十九个字,讲了七个月的农耕和行猎,但不是流水账而是韵律自然,每一个提及的名物皆重要,标记着农民的年历,〈七月〉一诗被许为“天下至文”。
其实人间那一样艺术作品能离开鸟兽草木?诸如绘画、音乐、舞蹈、诗歌都是艺术家响应了自然的色彩、声音、动作的节奏纷纷多样,从中又观察出矛盾性和不稳定性,由点、线、面而波而圆,充塞天地,形成永不休止的大块文章,正如孔子所言一般。
1962年美国生物学家瑞秋卡森发表了她划时代的名著《寂静的春天》,讨论杀虫剂对自然生态的影响,当时英国的赫胥黎爵士深有所感地说:“如果我们的春天也寂静了,二分之一的英国文学也会随之消逝。”
人活着就要吃饭,就要穿衣,就要住房子,就要美化环境,拒绝毒害,哪一样不需要动物和植物?哪一样不需要生物多样?自然生物是人类赖以维生的资源,鸟兽草木是我们的灵魂,正如他们是《诗经》的灵魂一般,是三千年文学的血液,怎么会是次要?怎么会是余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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