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辛巳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黄河发生水患。从黄历七月十五日到十九日,黄河的支流伊、洛、沁河和黄河潼关至孟津干流区间,猛降大雨,暴雨中心在河南新安县,伊、洛 河决溢。当时的武陟、荥泽、阳武、祥符、兰阳等堤段南北两岸都发生决溢,在这场大洪水中,黄河下游总共决口26 处,河南、山东、安徽3 省数十个州、县被淹,有的地方水深“五六尺”甚至“深达丈余”,百姓的房子大部分整个都被水淹没了。
那时在黄河南岸的陈留县(今河南开封县陈留镇),也遭了大灾,水深一丈。当地有一户姓曹的人家,居住的屋子也被大水完全淹没,经过了三天三夜,大家都断定:这一家不可能有任何人、畜生还了。
等到水退了以后,曹姓一家人所居住的房子,墙壁居然没有倒塌,而且家人也都平平安安。乡里的生还者纷纷过来慰问。
大家好奇的问:你们如何在水中存活下来的?
曹姓人家说:几天来,只觉的周遭雾气弥漫,不见天日,根本不知在水中啊!
当地的县官,看见如此不可思义的情形,就问:你们曹家平时有没有做什么善行?
曹姓人家说:我们家每年收到的田租,除了缴交政府的赋税,再扣除家里的开销外,都尽力拿出来帮助街坊邻里一些贫困的人。从高祖、曾祖辈以来都这么做,至今都未曾间断,已经有五代,一百多年了。
县官立刻报请朝廷,颁赐匾额,表扬曹家这般善行。
读了这篇历史记载,感到善有善报的古语,真是真实不虚呀。曹家就是因为几代行善,所以灾难来时,神灵保护,大水淹没房屋三天三夜,竟然毫发未损。看来要想在灾难来临时,安然无恙只有多多积德行善才行。
(资料来源:《阴骘文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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