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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受瞩目的新阁员
2008年4月21日,受中华民国总统当选人马英九委任组阁的候任行政院长刘兆玄,公布第一波内阁名单。其中最受瞩目的就属法务部长王清峰。
曾于1996年与陈履安搭档参选中华民国正副总统选举,王清峰虽然落选,但却是第一位参与总统大选的女性候选人。
应该没有人会反对说王清峰是“台湾妇女权益急先锋”。她自1987年有感于媒体报导大量少女遭父母所卖,被逼从娼,决心长期从事雏妓救援及协助工作,于1987年8月成立“妇女救援基金会”。1990年,成立“百合中途之家”收容中心。
1992 年,王清峰成立“慰安妇申诉专线”,开始展开受害人认证访查及协助工作,致力于台籍慰安妇真相之揭发。1997年,开设婚姻受暴妇女专线,投入协助工作。 1998年访问台籍慰安妇,拍摄成“阿妈的秘密—-台籍慰安妇的故事”纪录片,该片获1998年金马奖最佳纪录片奖。1999年推动“强奸罪告诉乃论改非告诉乃论”及“若罚娼亦罚嫖”相关修法工作、并出版“台湾慰安妇报告”一书。
‧投入921灾后重建与319枪击案真相调查
1999年921地震后,王清峰投入灾后重建工作,募款并参与协助灾民房屋重建,其后并辅导农民改种台湾本土优良肉桂树,增加其收益并改善水土保持,迄今仍努力协助农民开发肉桂不同商业用途、增加销路。
她2004年应邀担任319枪击案真相调查委员会。2005年中华民国任务型国代选举中,获张亚中等150人联盟提名并当选,但未就职即退出该联盟,放弃代表资格。
大陆人民网用“有口皆碑”4个字形容王清峰的公众形象,说她的事业是为了“妇女的眼泪,儿童的哭声,阿嬷的伤痕”而努力。
‧成立“妇女救援基金会”援救雏妓
王清峰出身医生世家,从小生活优渥,没毕业就考上了律师。但那个时候,妇女在台湾还没有现在的地位,被录取的女律师并不多见。王清峰因此不断接到有关家庭暴力、虐待、拐卖少女等案件。
当年台湾妇女权益最严重的莫过于雏妓问题,数不清的小女孩被亲生父母卖到娼馆,她们的世界是娼馆里一间间不见天日的小房间。这种情形尤其以原住民女孩子最为严重。
1987 年,王清峰和律师沈美贞等人成立了“妇女救援基金会”,她担任义务律师团团长,决心为那些饱受摧残的女孩子展开长期的抗争。她们认为仅仅给雏妓们法律的援助是不够的。毕竟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这些女孩子虽然被救出来,心灵的伤口却难以痊愈,还要面临庇护、经济等问题,王清峰希望藉基金会力量,建构一个救援、安置、心理辅导的机制照顾这些人,让她们重新站起来,也希望推动社会教育,改变社会对贞操的观念。
为了抢救这群孩子,王清峰跑遍全台各地,最让她心疼的是15岁的女孩“小玉”,13岁便被父亲卖到台南的旅馆卖淫,每天接客30次,还染上梅毒,有一天绝望的小玉从旅馆三楼窗口跳下摔断了腿,爸爸和人口贩子还到医院全天监视,小玉偷偷塞了一张纸条给护士,上头只写着:“救我!”
经过妇援会和检警单位几番波折,小玉的爸爸终于被抓,担任小玉监护人的王清峰亲自南下到医院接小玉,担架上的小女孩瘦得只剩一把骨,抱着王清峰痛哭失声,直喊“妈妈,我好痛!”
‧为援救回来的干女儿准备嫁妆
多年来,雏妓、被强暴、乱伦等性侵害的不幸少女,成为王清峰收养的干女儿,简直不计其数。有几个有了归宿,王清峰还会一一为她们准备项链、戒指当嫁妆。
1991 年,韩国妇女团体正式向日本法院提出诉讼,控告日本政府在二次大战时期强征亚洲妇女担任慰安妇的恶行,第二年,日本学者证实台湾当年也有妇女受害,王清峰当下主动展开协助台籍慰安妇的工作。几年下来,她和妇援会的社工奔波台湾各地,实际了解了六十多位慰安妇当年的心酸故事,还远赴日本、韩国、美国和欧洲,倾全力为她们争取日本政府的道歉和赔偿。
1992年12月9日,王清峰带着一位阿嬷到东京参加“日本战后赔偿国际公听会”,这是台籍慰安妇第一次站上国际讲台,对日本罪行做见证。除了为老老少少的女人付出关怀,王清峰十几年来更自掏腰包贴上几百万元家产。妇援会工作人员透露,王清峰每年为慰安妇求偿案去日本等国七八次的旅费全是她自付,没有向基金会申请过一毛钱。更早,在妇援会刚成立时,有一次举办募款餐会收到上百万元捐款,却被会计卷款潜逃,那时为了不伤害妇援会的形象,身为董事长的王清峰决定不让事情曝光,她一个人凑足一百多万元把钱垫回去,没有打扰其他董事。
921大地震,王清峰任震区受损家园复建服务团团长,在灾区前前后后待了一年,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改革与正义的形象备受马英九肯定
王清峰还是马英九夫人周美青,在政大法律系的同班同学,当年,王清峰当选十大杰出女青年就是马英九推荐的,十分欣赏王清峰个性的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曾找过王清峰当副市长被婉拒。这次刘兆玄公布王清峰将出任新政府法务部长,一般相信,是马英九早就已经属意王清峰担任这个象征改革与正义的职务。
王清峰简历
王清峰
1952年1月1日生
学历:
台湾台南人
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级中学毕业
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毕业
经历:
监察院(第二届)委员
(1993年4月29日-1995年10月23日)
执业律师
妇女教援基金会创办人
妇女教援基金会第一、二、三届董事长
妇女教援基金会顾问
台北律师公会第19届理事兼妇女问题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
台北市诉愿委员会内政家庭暴力委员会委员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监事
国观会董事
921震区受损家园复建服务团团长
现任:
法务部(第十六任)部长(候任)
(2008年5月20日-)
──转自《1111人力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