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4月2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何瑞玲/北县报导〕胡姓司机将计程车停在残障停车格遭海山警分局以违规停车告发1200元罚单,车主认为停车格仅有标线、没有立牌标志,不服取缔向法院声明异议。法院审理时现场却已立起标志牌,法官认为,事发时未立牌,与残障专用停车位应于明显处设置标志规定不符,撤销罚单。
胡姓计程车司机去年5月6日上午8时许,将计程车停在板桥市怀德街巷内的“身心障碍专用停车位”内,遭海山警分局警员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径行举发处罚锾1200元。
蓝色格线 却无标志
胡姓车主认为,该停车格虽标有残障停车位的蓝色格线,但在路旁未设置明显的标志,依据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规定,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应于明显处设置停车位“标志”及“标线”,但该停车格仅有地面上有“标线”,未设“标志”,是否可开单告发,向板桥地方法院交通庭声明异议。
法官审理期间,警方出示现场照片举证,坚持该残障专用停车格不仅有标线、也有标志,但法官查出,该残障停车格的标线设置时间为4月25日、胡姓车主被告发时间为5月6日,而标志设置时间为5月31日,显见标志是在胡姓车主提出异议后才设置。
法官认定标志不明
法官认为,既然胡姓车主停车时,举发地点尚未有“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的标志,与身心障碍者专用停车位的设置应有标线及标志的构成要件不符,因此撤销该罚单,裁定车主不罚。
(//www.dajiyuan.com)